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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裝設計流程概括

室內設計是一門涵蓋的學問,既要有設計師對業主建築室內、外的感性,又要有對使用功能理性的思考,室內設計根據設計的進程通常可以分為四個階段,即設計準備階段,方案設計階段,施工圖設計階段和設計實施階段。

(1)設計準備階段

設計準備階段主要是接受委託任務至簽訂合同,或者根據標書要求參加投標,明確設計期限並制定設計計畫進度安排,考慮各有關工種的配合與協調。明確設計任務和要求,如室內設計任務的使用性質,功能特點、設計規模、等級標準、總造價、根據任務的使用性質所需創造的室內環境氛圍、文化內涵或藝術風格等。熟悉設計有關的規範和定額標準,收集分析必要的資料和資訊,包括對現場的調查勘測以及對同類型實例的參觀等。

(2)方案設計階段

方案設計階段是在設計準備階段的基礎上,進一步收集、分析、運用與設計任務有關的資料與資訊,構思立意,進行初步方案設計,深入設計,進行方案的分析與比較,確定初步設計方案,提供設計檔

(3)施工圖設計階段

施工圖設計階段需要補充施工所必要的有關平面佈置。室內立面和平頂等圖紙,還需包括構造節點詳細圖,細部大樣圖以及設備管線圖,編制施工說明和造價預算。

(4)設計實施階段

即工程的施工階段,施工前,設計師應向施工單位進行設計意圖說明及圖紙的技術交底。施工期間,還需進行跟蹤及必要的局部修改或補充。施工結束後,設計師要參與工程驗收。

為了使設計效果理想,設計師必須抓好各環節,並熟悉建築物建築設計、設施設計的銜接,同時還必須協調與建築單位和施工單位之間的相互關係,以取得理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