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裝修公司出現合同糾紛怎麼處理
經濟合同糾紛,是指當事人雙方對合同履行情況和不履行的後果產生的爭議,根據經濟合同法的規定,解決方式有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幾種。
協商。協商是合同當事人雙方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通過擺事實講道理自行解決糾紛的一種辦法。
調解。調解是在協力廠商裝修公司主持下,通過勸說引導,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協議、解決爭議的一種方式。調解可選用民間調解、行政主管部門調解、仲裁機構調解、法院調解等方式。
仲裁。仲裁是仲裁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對雙方的爭議,做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裁決行為。它規定: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訴訟。訴訟是指當事人依法請求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審理雙方之間發生的經濟協定的爭議部分,做出由國家強制以保證實現其合法權益的審判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