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我窩

詳述男星徐崢打人案新進展 徐崢發微博詳述事情經過

前幾日崢被曝毆打追拍女記者的事情引起了很大的關注,在事情被曝出後徐崢跟女記者都詳述了事情的經過,就在今日關於徐崢打人案有了新的進展,相信很多人對於這樣的最新消息應該相當的好奇,那麼下面就跟小便一起來看看。


一、徐崢打人案新進展有何消息?

7月27日晚,徐崢醉酒打人事件引發“羅生門”劇情,被打女記者聲稱頭部被徐崢連踹三腳。今日女記者再度前往醫院進行複診,並曬出醫院檢測報告。據其表示,醫生根據頭顱CT檢測結果分析,頭顱目前未見出血,但還需持續觀察身體狀況,並為其開了8天的假條。

據悉,打人事件發生當晚,涉事雙方達成和解,女記者要求徐崢親自陪同去醫院驗傷,但徐崢只是委託他人前往,本人並未現身。今日給出的報告系醫院複查結果,醫生表示雖報告顯示無恙,但女記者如有眩暈、頭疼、嘔吐等症狀必須前往醫院進行治療。

二、徐崢被曝毆打追拍女記者是怎麼回事?


徐崢被曝毆打追拍女記者

7月28日夜間,徐崢被爆出酒後毆打卓偉工作室女攝影師,兩人隨後去警局和解,徐崢當場道歉,女攝影師表示不會索賠。

7月29日中午,徐崢發佈長微博回應此事,他表示被跟拍後,在搶奪對方DV的過程中的確發生了肢體衝突,他坦言確有激動情緒,來源於長期以來對此事件的厭惡。徐崢表示被打者當時提出希望自己陪同去醫院,但因為他第二天要繼續拍戲,只能委託工作人員。

對此,被打女攝影師黃小姐詳述了事發經過,並表示當時在警局時提出的要求是,希望徐崢本人陪她去醫院檢查,但徐崢並未做到。而對於徐崢的道歉,黃小姐也表示感受到對方並非誠心誠意,所以“永遠不會原諒他”。

1、徐崢發微博詳述事情經過



徐崢發微博講述事件經過

“昨天晚上給朋友過生日,吃完飯準備去唱歌,但在飯店門口發現有人躲在一輛白色福特車內偷拍。起初並沒有在意,因為被跟蹤、被騷擾、被偷拍這已經是家常便飯。

可是後來那輛汽車一直在跟蹤,我讓司機甩掉他們,但對方一直窮追不捨,嚴重影響了正常的行駛,我意識到這樣的跟蹤會對我和朋友的生命和交通安全造成影響,非常擔憂而且氣憤。

這種追逐和迴回在路上竟然持續了一個多小時。在目的地附近,我認為對方應該完全可以認識到我們發現了他們的跟拍。可是對方並未放棄,而是改成了直接拍攝。我當時非常清醒,但也非常氣憤,下車與他們理論過程中我一時衝動想要爭奪對方手中的DV,在爭搶中發生了肢體衝突,對方的眼鏡和DV被打到了地上。

事情發生之後,我馬上主動打電話報警,第一時間來到了派出所,向民警說明情況。經過調解、溝通,與當事人已經達成和解,也做了筆錄,雙方簽字之後離開。

在派出所,當事人雖然也有情緒,但顯示了願意溝通的意願。我向這位當事人道了歉,畢竟讓對方受了傷,我也願意賠償全額醫藥費。對方表示不會有碰瓷性質的要求,就是希望我親自陪去醫院。但因為我第二天要繼續拍戲,為了不影響工作,也因為我瞭解對方工作的特性,不想把事情進一步擴大化,所以委託工作人員代我去了醫院,作了檢查並賠償了全部醫藥費,並且我也會向對方當事人後續情況保持全部的關注。

這就是整個事情的經過。在過程當中,我承認在某些瞬間確實有激動的情緒,我想這應該是源於我長期以來對類似事件的厭惡感,而並非針對某一個人。但是在此我對自己的莽撞再次表示道歉。


徐崢

感謝大家的關心,希望大家能理解,雖然我是公眾人物,但我和朋友吃飯時,並非是在一個面對公眾的環境。遭遇不明來由的刻意跟蹤和偷拍,這已經嚴重侵犯了我的私人空間,這讓我心生恐懼,因為我並不能確認對方的身份到底是否真正的記者。所以我也不知道在後續的事態中對方到底要幹什麼?再次感謝大家的關心,也懇求其他媒體可以依據事實進行報導。”

2、被打女狗仔講述事件進過

據瞭解,黃小姐以前是做社會新聞出身,剛剛加入卓偉工作室兩個月,她也是第一次跟拍徐崢。以下是經過整理的黃小姐口述:

“昨天(7月28日)十點五十左右,我們在望京的麗都看到他。那裡是狗仔的大本營,明星出來一般都會被拍,他們心裡很清楚的,徐崢後來在警局也說了他是知道的。其實明星和狗仔的關係並非大家想的那樣,有時候我們也會有合作的跟拍,平時也會有一些合作關係。

那天我們看到他出來,還有一堆年輕女孩,之前他也曝出過那種新聞,所以我們就想著能不能拍到什麼。後來發現上車的是兩個男性朋友,一個是那個爆炸頭的(經過提醒,黃小姐確認是趙英俊),還有一個是姓陳的。我們一路跟著他從望京到大望路的東來順。

在東來順地下車庫上坡的方向,他把車停下來了,一個人下了車。我也下車看看是什麼情況,他說別跟了,我說好,因為我也知道其實拍不到什麼,而且在黑暗的拐角處,我有點怕。我155,他雖然不高也有一七幾吧,他突然把我拽住,踹了我的眼睛,使勁往我臉上踹了三腳,我當時就躺在地上了,眼睛破了,眼鏡也彎了。他就被兩個朋友拉回車上了。如果那個地方有監控,你們可以回看監控。


徐崢

我後來立刻在工作群裡說徐崢打人了,並且報了警,當時110轉到了建外派出所。徐崢可能也和團隊商量了,覺得自己主動報警比較好,他也報了警。後來我們一起去建外派出所處理。

當時我就提了三點要求,我說我也不缺錢,我不稀罕,明星不要覺得什麼事情用點錢就能搞定,我也不說我是個女生就要訛你。我當時就說,一,如果你真的覺得抱歉,你本人就陪我去醫院看一看;二,道歉;三,賠我的眼鏡。我是五點左右去驗的傷,驗傷結果要24小時之後才能出。徐崢本人沒陪我去,他是派了一個朋友陪我去的。

徐崢當時在警局跟我說:‘小黃,我當時真的對不起,我誠心誠意的。’我就說,如果你真的意識到錯了,你就陪我去醫院。我不是傻子,他跟公眾演也好跟員警演也好,但他是不是誠心誠意,我能感覺到。當時我感覺不到他的誠心。我在警察局也說,‘我永遠不會原諒你的。’後來他本人和他的團隊也沒再聯繫過我。現在我的眼睛還疼,這事真是一言難盡。”


三、風行工作室譴責徐崢行為

7月29日晚,風行工作室針對這次的打人事件,與被毆打的女攝影師聯合發表了聲明,稱希望徐崢先生能夠反思錯誤,尊重事實遠離暴力,並保留向徐崢追訴法律的權利。


風行工作室聲明

風行工作室聲明如下:

7月28日晚風行工作室攝影師跟拍徐崢與朋友約會,在大望路某商業大廈徐崢下車,我工作室黃姓女攝影師隨即下車查看情況,遭遇徐崢堵截,徐崢連續三腳直踹到女攝影師眼睛和太陽穴上,導致女攝影師眼部受創流血,出現數釐米長的傷口,面部軟組織挫傷,事實根本不是徐崢微博上所說的“下車與他們理論”,“發生肢體衝突”。

徐崢把女攝影師踹倒在地後,搶了女攝影師的攝影器材就跑,而女攝影師下車時並未進行拍攝。徐崢搶了攝影器材後上車逃逸,受傷女攝影師同事第一時間報警,大約二十分鐘後,徐崢和我工作室的汽車一起來到建國門外派出所進行處理。在警方的調解下,目前這起暴力事件毆打已得到初步解決。

我工作室跟拍徐崢拍攝的女攝影師今年大學剛剛畢業,平時喜歡攝影,對娛樂報導很感興趣,當天她是第一次見到徐崢的“真身”,當天徐崢出現之處皆為公眾場所,該女攝影師拍攝也是遠距離拍攝,對徐崢本人既無惡意,也無任何冒犯。


風行工作室

徐崢在寫字樓僻靜處對我攝影師實施暴力毆打,屬於故意傷害,觸犯法律的行為,對此我工作室予以強烈譴責,不論是誰,使用暴力傷人不僅錯上加錯,而且觸犯國家法律,害人害己,徐崢作為公眾人物當明白其中的道理,知曉自己肩負的社會責任,然而他卻知法犯法,以暴力泄私憤,喪失了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應有的表率和引導作用。

28日晚發生的事件我方當事人配合警方如實進行了筆錄和備案,拒絕了徐崢想用金錢息事寧人的提議。因為徐崢一再認錯道歉,態度相對誠懇,我方女攝影師同意和解。然而達成和解後,徐崢不僅未履行陪同受傷女攝影師前去醫院看病的承諾,而且在微博上故意歪曲事實,不思己錯,推卸責任,令人非常失望。我們希望徐崢先生能夠反思錯誤,尊重事實,遠離暴力,做一個真正的好演員,好丈夫,好父親。我工作室受傷攝影師保留向徐崢追訴法律的權利!

看完以上的這些之後,相信很多人對於徐崢打人案也有了一個大概的瞭解,但是對於這樣的事情相信每一個人能都會有屬於自己的看法,不同的人對於這樣的事情看法,所以一件事情的對錯並不是由一個人決定的。也不是由一個群體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