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崢被曝毆打追拍女記者的事情引起了很大的關注, 在事情被曝出後徐崢跟女記者都詳述了事情的經過, 就在今日關於徐崢打人案有了新的進展, 相信很多人對於這樣的最新消息應該相當的好奇, 那麼下面就跟小便一起來看看。
一、徐崢打人案新進展有何消息?
7月27日晚, 徐崢醉酒打人事件引發“羅生門”劇情, 被打女記者聲稱頭部被徐崢連踹三腳。 今日女記者再度前往醫院進行複診, 並曬出醫院檢測報告。 據其表示, 醫生根據頭顱CT檢測結果分析, 頭顱目前未見出血, 但還需持續觀察身體狀況, 並為其開了8天的假條。
據悉, 打人事件發生當晚, 涉事雙方達成和解, 女記者要求徐崢親自陪同去醫院驗傷, 但徐崢只是委託他人前往, 本人並未現身。 今日給出的報告系醫院複查結果, 醫生表示雖報告顯示無恙,
二、徐崢被曝毆打追拍女記者是怎麼回事?
徐崢被曝毆打追拍女記者
7月28日夜間, 徐崢被爆出酒後毆打卓偉工作室女攝影師, 兩人隨後去警局和解, 徐崢當場道歉, 女攝影師表示不會索賠。
7月29日中午, 徐崢發佈長微博回應此事, 他表示被跟拍後, 在搶奪對方DV的過程中的確發生了肢體衝突, 他坦言確有激動情緒, 來源於長期以來對此事件的厭惡。 徐崢表示被打者當時提出希望自己陪同去醫院, 但因為他第二天要繼續拍戲, 只能委託工作人員。
對此, 被打女攝影師黃小姐詳述了事發經過, 並表示當時在警局時提出的要求是, 希望徐崢本人陪她去醫院檢查, 但徐崢並未做到。 而對於徐崢的道歉, 黃小姐也表示感受到對方並非誠心誠意, 所以“永遠不會原諒他”。
1、徐崢發微博詳述事情經過
徐崢發微博講述事件經過
“昨天晚上給朋友過生日, 吃完飯準備去唱歌, 但在飯店門口發現有人躲在一輛白色福特車內偷拍。 起初並沒有在意, 因為被跟蹤、被騷擾、被偷拍這已經是家常便飯。
可是後來那輛汽車一直在跟蹤, 我讓司機甩掉他們, 但對方一直窮追不捨, 嚴重影響了正常的行駛, 我意識到這樣的跟蹤會對我和朋友的生命和交通安全造成影響, 非常擔憂而且氣憤。
這種追逐和迴回在路上竟然持續了一個多小時。 在目的地附近, 我認為對方應該完全可以認識到我們發現了他們的跟拍。 可是對方並未放棄, 而是改成了直接拍攝。 我當時非常清醒, 但也非常氣憤, 下車與他們理論過程中我一時衝動想要爭奪對方手中的DV, 在爭搶中發生了肢體衝突,對方的眼鏡和DV被打到了地上。
事情發生之後,我馬上主動打電話報警,第一時間來到了派出所,向民警說明情況。經過調解、溝通,與當事人已經達成和解,也做了筆錄,雙方簽字之後離開。
在派出所,當事人雖然也有情緒,但顯示了願意溝通的意願。我向這位當事人道了歉,畢竟讓對方受了傷,我也願意賠償全額醫藥費。對方表示不會有碰瓷性質的要求,就是希望我親自陪去醫院。但因為我第二天要繼續拍戲,為了不影響工作,也因為我瞭解對方工作的特性,不想把事情進一步擴大化,所以委託工作人員代我去了醫院,作了檢查並賠償了全部醫藥費,並且我也會向對方當事人後續情況保持全部的關注。
這就是整個事情的經過。在過程當中,我承認在某些瞬間確實有激動的情緒,我想這應該是源於我長期以來對類似事件的厭惡感,而並非針對某一個人。但是在此我對自己的莽撞再次表示道歉。
徐崢
感謝大家的關心,希望大家能理解,雖然我是公眾人物,但我和朋友吃飯時,並非是在一個面對公眾的環境。遭遇不明來由的刻意跟蹤和偷拍,這已經嚴重侵犯了我的私人空間,這讓我心生恐懼,因為我並不能確認對方的身份到底是否真正的記者。所以我也不知道在後續的事態中對方到底要幹什麼?再次感謝大家的關心,也懇求其他媒體可以依據事實進行報導。”
2、被打女狗仔講述事件進過
據瞭解,黃小姐以前是做社會新聞出身,剛剛加入卓偉工作室兩個月,她也是第一次跟拍徐崢。以下是經過整理的黃小姐口述:
“昨天(7月28日)十點五十左右,我們在望京的麗都看到他。那裡是狗仔的大本營,明星出來一般都會被拍,他們心裡很清楚的,徐崢後來在警局也說了他是知道的。其實明星和狗仔的關係並非大家想的那樣,有時候我們也會有合作的跟拍,平時也會有一些合作關係。
那天我們看到他出來,還有一堆年輕女孩,之前他也曝出過那種新聞,所以我們就想著能不能拍到什麼。後來發現上車的是兩個男性朋友,一個是那個爆炸頭的(經過提醒,黃小姐確認是趙英俊),還有一個是姓陳的。我們一路跟著他從望京到大望路的東來順。
在東來順地下車庫上坡的方向,他把車停下來了,一個人下了車。我也下車看看是什麼情況,他說別跟了,我說好,因為我也知道其實拍不到什麼,而且在黑暗的拐角處,我有點怕。我155,他雖然不高也有一七幾吧,他突然把我拽住,踹了我的眼睛,使勁往我臉上踹了三腳,我當時就躺在地上了,眼睛破了,眼鏡也彎了。他就被兩個朋友拉回車上了。如果那個地方有監控,你們可以回看監控。
徐崢
我後來立刻在工作群裡說徐崢打人了,並且報了警,當時110轉到了建外派出所。徐崢可能也和團隊商量了,覺得自己主動報警比較好,他也報了警。後來我們一起去建外派出所處理。
當時我就提了三點要求,我說我也不缺錢,我不稀罕,明星不要覺得什麼事情用點錢就能搞定,我也不說我是個女生就要訛你。我當時就說,一,如果你真的覺得抱歉,你本人就陪我去醫院看一看;二,道歉;三,賠我的眼鏡。我是五點左右去驗的傷,驗傷結果要24小時之後才能出。徐崢本人沒陪我去,他是派了一個朋友陪我去的。
徐崢當時在警局跟我說:‘小黃,我當時真的對不起,我誠心誠意的。’我就說,如果你真的意識到錯了,你就陪我去醫院。我不是傻子,他跟公眾演也好跟員警演也好,但他是不是誠心誠意,我能感覺到。當時我感覺不到他的誠心。我在警察局也說,‘我永遠不會原諒你的。’後來他本人和他的團隊也沒再聯繫過我。現在我的眼睛還疼,這事真是一言難盡。”
三、風行工作室譴責徐崢行為
7月29日晚,風行工作室針對這次的打人事件,與被毆打的女攝影師聯合發表了聲明,稱希望徐崢先生能夠反思錯誤,尊重事實遠離暴力,並保留向徐崢追訴法律的權利。
風行工作室聲明
風行工作室聲明如下:
7月28日晚風行工作室攝影師跟拍徐崢與朋友約會,在大望路某商業大廈徐崢下車,我工作室黃姓女攝影師隨即下車查看情況,遭遇徐崢堵截,徐崢連續三腳直踹到女攝影師眼睛和太陽穴上,導致女攝影師眼部受創流血,出現數釐米長的傷口,面部軟組織挫傷,事實根本不是徐崢微博上所說的“下車與他們理論”,“發生肢體衝突”。
徐崢把女攝影師踹倒在地後,搶了女攝影師的攝影器材就跑,而女攝影師下車時並未進行拍攝。徐崢搶了攝影器材後上車逃逸,受傷女攝影師同事第一時間報警,大約二十分鐘後,徐崢和我工作室的汽車一起來到建國門外派出所進行處理。在警方的調解下,目前這起暴力事件毆打已得到初步解決。
我工作室跟拍徐崢拍攝的女攝影師今年大學剛剛畢業,平時喜歡攝影,對娛樂報導很感興趣,當天她是第一次見到徐崢的“真身”,當天徐崢出現之處皆為公眾場所,該女攝影師拍攝也是遠距離拍攝,對徐崢本人既無惡意,也無任何冒犯。
風行工作室
徐崢在寫字樓僻靜處對我攝影師實施暴力毆打,屬於故意傷害,觸犯法律的行為,對此我工作室予以強烈譴責,不論是誰,使用暴力傷人不僅錯上加錯,而且觸犯國家法律,害人害己,徐崢作為公眾人物當明白其中的道理,知曉自己肩負的社會責任,然而他卻知法犯法,以暴力泄私憤,喪失了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應有的表率和引導作用。
28日晚發生的事件我方當事人配合警方如實進行了筆錄和備案,拒絕了徐崢想用金錢息事寧人的提議。因為徐崢一再認錯道歉,態度相對誠懇,我方女攝影師同意和解。然而達成和解後,徐崢不僅未履行陪同受傷女攝影師前去醫院看病的承諾,而且在微博上故意歪曲事實,不思己錯,推卸責任,令人非常失望。我們希望徐崢先生能夠反思錯誤,尊重事實,遠離暴力,做一個真正的好演員,好丈夫,好父親。我工作室受傷攝影師保留向徐崢追訴法律的權利!
看完以上的這些之後,相信很多人對於徐崢打人案也有了一個大概的瞭解,但是對於這樣的事情相信每一個人能都會有屬於自己的看法,不同的人對於這樣的事情看法,所以一件事情的對錯並不是由一個人決定的。也不是由一個群體決定的。
在爭搶中發生了肢體衝突,對方的眼鏡和DV被打到了地上。事情發生之後,我馬上主動打電話報警,第一時間來到了派出所,向民警說明情況。經過調解、溝通,與當事人已經達成和解,也做了筆錄,雙方簽字之後離開。
在派出所,當事人雖然也有情緒,但顯示了願意溝通的意願。我向這位當事人道了歉,畢竟讓對方受了傷,我也願意賠償全額醫藥費。對方表示不會有碰瓷性質的要求,就是希望我親自陪去醫院。但因為我第二天要繼續拍戲,為了不影響工作,也因為我瞭解對方工作的特性,不想把事情進一步擴大化,所以委託工作人員代我去了醫院,作了檢查並賠償了全部醫藥費,並且我也會向對方當事人後續情況保持全部的關注。
這就是整個事情的經過。在過程當中,我承認在某些瞬間確實有激動的情緒,我想這應該是源於我長期以來對類似事件的厭惡感,而並非針對某一個人。但是在此我對自己的莽撞再次表示道歉。
徐崢
感謝大家的關心,希望大家能理解,雖然我是公眾人物,但我和朋友吃飯時,並非是在一個面對公眾的環境。遭遇不明來由的刻意跟蹤和偷拍,這已經嚴重侵犯了我的私人空間,這讓我心生恐懼,因為我並不能確認對方的身份到底是否真正的記者。所以我也不知道在後續的事態中對方到底要幹什麼?再次感謝大家的關心,也懇求其他媒體可以依據事實進行報導。”
2、被打女狗仔講述事件進過
據瞭解,黃小姐以前是做社會新聞出身,剛剛加入卓偉工作室兩個月,她也是第一次跟拍徐崢。以下是經過整理的黃小姐口述:
“昨天(7月28日)十點五十左右,我們在望京的麗都看到他。那裡是狗仔的大本營,明星出來一般都會被拍,他們心裡很清楚的,徐崢後來在警局也說了他是知道的。其實明星和狗仔的關係並非大家想的那樣,有時候我們也會有合作的跟拍,平時也會有一些合作關係。
那天我們看到他出來,還有一堆年輕女孩,之前他也曝出過那種新聞,所以我們就想著能不能拍到什麼。後來發現上車的是兩個男性朋友,一個是那個爆炸頭的(經過提醒,黃小姐確認是趙英俊),還有一個是姓陳的。我們一路跟著他從望京到大望路的東來順。
在東來順地下車庫上坡的方向,他把車停下來了,一個人下了車。我也下車看看是什麼情況,他說別跟了,我說好,因為我也知道其實拍不到什麼,而且在黑暗的拐角處,我有點怕。我155,他雖然不高也有一七幾吧,他突然把我拽住,踹了我的眼睛,使勁往我臉上踹了三腳,我當時就躺在地上了,眼睛破了,眼鏡也彎了。他就被兩個朋友拉回車上了。如果那個地方有監控,你們可以回看監控。
徐崢
我後來立刻在工作群裡說徐崢打人了,並且報了警,當時110轉到了建外派出所。徐崢可能也和團隊商量了,覺得自己主動報警比較好,他也報了警。後來我們一起去建外派出所處理。
當時我就提了三點要求,我說我也不缺錢,我不稀罕,明星不要覺得什麼事情用點錢就能搞定,我也不說我是個女生就要訛你。我當時就說,一,如果你真的覺得抱歉,你本人就陪我去醫院看一看;二,道歉;三,賠我的眼鏡。我是五點左右去驗的傷,驗傷結果要24小時之後才能出。徐崢本人沒陪我去,他是派了一個朋友陪我去的。
徐崢當時在警局跟我說:‘小黃,我當時真的對不起,我誠心誠意的。’我就說,如果你真的意識到錯了,你就陪我去醫院。我不是傻子,他跟公眾演也好跟員警演也好,但他是不是誠心誠意,我能感覺到。當時我感覺不到他的誠心。我在警察局也說,‘我永遠不會原諒你的。’後來他本人和他的團隊也沒再聯繫過我。現在我的眼睛還疼,這事真是一言難盡。”
三、風行工作室譴責徐崢行為
7月29日晚,風行工作室針對這次的打人事件,與被毆打的女攝影師聯合發表了聲明,稱希望徐崢先生能夠反思錯誤,尊重事實遠離暴力,並保留向徐崢追訴法律的權利。
風行工作室聲明
風行工作室聲明如下:
7月28日晚風行工作室攝影師跟拍徐崢與朋友約會,在大望路某商業大廈徐崢下車,我工作室黃姓女攝影師隨即下車查看情況,遭遇徐崢堵截,徐崢連續三腳直踹到女攝影師眼睛和太陽穴上,導致女攝影師眼部受創流血,出現數釐米長的傷口,面部軟組織挫傷,事實根本不是徐崢微博上所說的“下車與他們理論”,“發生肢體衝突”。
徐崢把女攝影師踹倒在地後,搶了女攝影師的攝影器材就跑,而女攝影師下車時並未進行拍攝。徐崢搶了攝影器材後上車逃逸,受傷女攝影師同事第一時間報警,大約二十分鐘後,徐崢和我工作室的汽車一起來到建國門外派出所進行處理。在警方的調解下,目前這起暴力事件毆打已得到初步解決。
我工作室跟拍徐崢拍攝的女攝影師今年大學剛剛畢業,平時喜歡攝影,對娛樂報導很感興趣,當天她是第一次見到徐崢的“真身”,當天徐崢出現之處皆為公眾場所,該女攝影師拍攝也是遠距離拍攝,對徐崢本人既無惡意,也無任何冒犯。
風行工作室
徐崢在寫字樓僻靜處對我攝影師實施暴力毆打,屬於故意傷害,觸犯法律的行為,對此我工作室予以強烈譴責,不論是誰,使用暴力傷人不僅錯上加錯,而且觸犯國家法律,害人害己,徐崢作為公眾人物當明白其中的道理,知曉自己肩負的社會責任,然而他卻知法犯法,以暴力泄私憤,喪失了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應有的表率和引導作用。
28日晚發生的事件我方當事人配合警方如實進行了筆錄和備案,拒絕了徐崢想用金錢息事寧人的提議。因為徐崢一再認錯道歉,態度相對誠懇,我方女攝影師同意和解。然而達成和解後,徐崢不僅未履行陪同受傷女攝影師前去醫院看病的承諾,而且在微博上故意歪曲事實,不思己錯,推卸責任,令人非常失望。我們希望徐崢先生能夠反思錯誤,尊重事實,遠離暴力,做一個真正的好演員,好丈夫,好父親。我工作室受傷攝影師保留向徐崢追訴法律的權利!
看完以上的這些之後,相信很多人對於徐崢打人案也有了一個大概的瞭解,但是對於這樣的事情相信每一個人能都會有屬於自己的看法,不同的人對於這樣的事情看法,所以一件事情的對錯並不是由一個人決定的。也不是由一個群體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