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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傢俱的特點

明式傢俱以黃花梨木為主,極少使用其他木材。而黃花梨木傢俱,又以桌椅、櫥櫃較多,沒有鑲嵌和雕鏤,只有極少雕刻。明末清初由於黃花梨木匱乏而改用紫檀木加工製作。紫檀木傢俱大件甚少,木材寬一般不過八寸,木材材質好,雕刻的較少,不做鑲嵌。據行家介紹,紫檀木木種就有十幾種,根據不同的材質,其價格差別較大,最昂貴的為金星紫檀。

另外,也可以從選材、線腳、雕刻、鑲嵌等裝飾手法上來判斷。明朝大量採用硬木製成傢俱,更是充分利用了它的美麗花紋。在不少傢俱珍品中可以看到最好的材料通常用在傢俱最顯著的部位,例如:面心板、門心板、抽屜臉及靠背板等部位,都是用美材來取得裝飾效果。

清式傢俱具有以下特點:

其一、品種及造型上追求創新。清式傢俱的品種可謂繁多,許多傢俱都具有前代所沒有的風格和特點。比如,清代的李漁就主張幾案多設抽屜,櫥櫃多加擱板,從而開清式書案、多寶格之先河。據史載,生炭火避寒的暖椅,貯冷水祛暑的涼炕,都是李漁的創造。清式宮廷傢俱更喜標新立異。比如有一種木床,床上不僅有帽架、衣架、瓶托、燈檯、懸餘架,甚至還有可以升降的痰桶架。此外,清式傢俱的造型也變化多端。多年來,海內外的博物館及收藏家雖搜集了難以計數的清式傢俱,但至今仍不時發現前所未見的清式傢俱的奇特品種,有些傢俱竟難猜測其為何物。

其二、用材上視野廣闊。在用料選材上,清式傢俱推崇色澤深、質地密、紋理細的珍貴硬木,尤以紫檀為首選。清中期以前的宮中傢俱,選料最為講究。如用料講究清一色,或紫檀或紅木,各種木料互不摻用,有的傢俱甚至用同一根木料製成;選材時要求無癤無疤,無標皮,色澤均勻,稍不中意,就棄之不用,絕不將就。在製作上,為了保證外觀的色澤和紋理的一致,也為了堅固牢靠,往往採用一木連做,而不用小材料拼接。如有的床榻為鼓腿澎牙結構,儘管腿足曲率極大,也多採用一木挖成而不是拼接。不少宮廷紫檀傢俱透雕的花牙,往往與腿足和牙條一木連做。正因為如此,清式傢俱用料很大,浪費極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