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式傢俱以黃花梨木為主,
極少使用其他木材。
而黃花梨木傢俱,
又以桌椅、櫥櫃較多,
沒有鑲嵌和雕鏤,
只有極少雕刻。
明末清初由於黃花梨木匱乏而改用紫檀木加工製作。
紫檀木傢俱大件甚少,
木材寬一般不過八寸,
木材材質好,
雕刻的較少,
不做鑲嵌。
據行家介紹,
紫檀木木種就有十幾種,
根據不同的材質,
其價格差別較大,
最昂貴的為金星紫檀。
另外,
也可以從選材、線腳、雕刻、鑲嵌等裝飾手法上來判斷。
明朝大量採用硬木製成傢俱,
更是充分利用了它的美麗花紋。
在不少傢俱珍品中可以看到最好的材料通常用在傢俱最顯著的部位,
例如:面心板、門心板、抽屜臉及靠背板等部位,
都是用美材來取得裝飾效果。
清式傢俱具有以下特點:
其一、品種及造型上追求創新。
清式傢俱的品種可謂繁多,
許多傢俱都具有前代所沒有的風格和特點。
比如,
清代的李漁就主張幾案多設抽屜,
櫥櫃多加擱板,
從而開清式書案、多寶格之先河。
據史載,
生炭火避寒的暖椅,
貯冷水祛暑的涼炕,
都是李漁的創造。
清式宮廷傢俱更喜標新立異。
比如有一種木床,
床上不僅有帽架、衣架、瓶托、燈檯、懸餘架,
甚至還有可以升降的痰桶架。
此外,
清式傢俱的造型也變化多端。
多年來,
海內外的博物館及收藏家雖搜集了難以計數的清式傢俱,
但至今仍不時發現前所未見的清式傢俱的奇特品種,
有些傢俱竟難猜測其為何物。
其二、用材上視野廣闊。
在用料選材上,
清式傢俱推崇色澤深、質地密、紋理細的珍貴硬木,
尤以紫檀為首選。
清中期以前的宮中傢俱,
選料最為講究。
如用料講究清一色,
或紫檀或紅木,
各種木料互不摻用,
有的傢俱甚至用同一根木料製成;選材時要求無癤無疤,
無標皮,
色澤均勻,
稍不中意,
就棄之不用,
絕不將就。
在製作上,
為了保證外觀的色澤和紋理的一致,
也為了堅固牢靠,
往往採用一木連做,
而不用小材料拼接。
如有的床榻為鼓腿澎牙結構,
儘管腿足曲率極大,
也多採用一木挖成而不是拼接。
不少宮廷紫檀傢俱透雕的花牙,
往往與腿足和牙條一木連做。
正因為如此,
清式傢俱用料很大,
浪費極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