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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常識:婚前買房的4個重要規定

新婚姻法出臺以後,和舊婚姻法有比較大的區別,新結婚的情侶要注意了。你知道多少婚前買房的相關規定呢?現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一、戀愛期間合夥買房的情況:1、對內關係,是按份共有,以雙方實際出資額確定比例份額;2、對外關係,均為房屋共有人,房屋的出租,出售均需兩人同意;3、一方要取得全部產權需協商一致,並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但如有按揭未清,需先還貸解押,再重新辦理抵押貸款,其間還涉及承擔一系列稅費,會耗費不少精力和金錢。注意:戀愛期間合夥買房要慎重,簽訂出資協議,保留出資憑證。

二、婚前買房,婚後辦產權證:1、如果購房時無貸款,不影響一方婚前財產的認定,婚後房屋也不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轉為夫妻共同財產;2、如果購房時有貸款,婚後共同償還,產權則為按份共有,婚前一方出資部分為婚前財產,婚後共同還貸部分為夫妻共同財產。注意:保留好《房屋買賣合同》、《抵押貸款合同》、付款憑證、銀行存取款單據。

三、婚前一方購置的房產:1、仍然屬於婚前財產,但實踐中存在離婚時財產來源及區分問題,所以要保留相關證據;2、若再售後又購置共同居住的房屋,要保留證明財產前後變化關係的證據,才能獲得法律上的支持。

四、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1、贈與關係,如沒有憑據證明父母的出資性質即視為贈與;2、借貸關係,子女向父母借錢並打借條,婚後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以上就是小編帶來的婚前買房的相關規定介紹了,欲知更多買房相關資訊,敬請關注一號家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