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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患於未然!這些裝修風險必須規避!

裝修工人在施工中受傷而要求索賠的案件,在每年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都占著不小的比例。也有不少業主在裝修中因工人意外受傷而莫名其妙當了被告。既然知道存在風險,消費者就需要弄清楚風險的構成,更需要瞭解如何規避風險。

裝修中人身損害由誰來承擔賠償責任呢?,談到人身損害賠償,首先要理清工人與業主之間的關係。如果業主是與裝飾公司簽訂家裝協定,那麼業主與工人之間只有對其施工提供便利的義務,一旦工人發生意外,由裝飾公司對工人承擔雇主責任。

另一方面,如果工人是業主找來的,比如在路邊找的施工隊,這時就又要區分情況了。如果是承包人將工程承包(有裝修資質),並組織工人施工的,則由該承包人對工人承擔雇主責任。如果業主明知承包人沒有資質或安全生產條件,業主將與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是業主直接雇傭工人施工的,業主則要承擔雇主責任。在這裡,區別責任的核心是業主與工人是構成雇傭關係還是承攬關係。

如果是雇傭關係,作為雇主,業主要對受傷的工人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是承攬關係,如果業主沒有過失則沒有義務去承擔賠償。雇傭的目的是提供勞務,而承攬的目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同時工作中的風險在承攬合同中由承攬人承擔,在雇傭關係中由雇主承擔。

除此之外,在裝修過程中還存在以下幾種需要大家去注意的風險事項。

一是不平等的合同格式條款。一些家裝公司利用消費者不懂家庭裝修,與其簽訂不平等合同,有些乾脆就不執行合同,有些設計師將建委的“設計資質”與“施工資質”混為一談,有些裝飾公司屬掛靠、承包企業,卻故意不填寫“委託代理人”一欄,一旦出現問題就推卸責任。

二是在裝修過程中以種種藉口增加不合理費用。一些設計師在做預算時,有意將一些項目略去,有的設計師還將所有專案的報價全部下壓,給消費者的錯覺是這家裝飾公司物美價廉,而工程開始後,設計師會以各種理由要消費者追加預算。

三是施工偷工減料,材料以次充好,使用不環保、有害氣體超標或有嚴重輻射的材料。一些不法商家利用消費者對產品品質不易識別、對外來品牌的崇拜心理,從國外以很低的價格進口垃圾產品或過期產品,或者把一些劣質建材改頭換面,冒充某些國際名牌上市銷售。

四是裝修“遊擊隊”仍在四處攬活兒,無法保證工程品質。一些無裝修資質的皮包公司和裝修“遊擊隊”搖身一變進駐了某些社區,而社區物業又往往缺乏對他們判斷真偽的能力,“偽公司”很容易混進了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