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彩電螢幕發現裂痕 誰的責任一時說不清
新彩電自行安裝風險多,螢幕出現裂痕責任難劃分。申訴舉報中心人員提醒消費者,對於高檔、貴重商品,最好請專業人員安裝,開箱驗貨必不可少。
近日,牡丹區的朱女士在市區內某家電賣場,花5599元購買了一台品牌液晶彩色電視機,因商場安裝師傅忙,不能及時來家中安裝,心想安裝並不麻煩的朱女士於是提出自行安裝,並在賣場如約將電視機送到家中後,與家人按照說明書進行安裝,然而通電後電視螢幕卻沒有任何顯示。仔細檢查後,朱女士發現顯示幕有處裂痕,於是馬上電話聯繫該家電賣場。
面對朱女士的要求,賣場工作人員表示只管銷售,不管售後,並留給了朱女士一個售後服務電話。售後服務人員來到朱女士家後檢查說,螢幕裂痕系人為損壞。對此,朱女士感到挺冤枉,認為螢幕不是自己損壞的。爭執無果後,朱女士撥打了申訴電話進行申訴。
申訴舉報中心接申訴後,隨即通知雙方進行調查、調解。根據雙方提供的情況,已無法確認電視機“裂痕”是經營者送貨前就存在的,還是消費者在自行安裝時造成的。在調查中,執法人員認為“沒有開箱驗貨”是造成這起糾紛的主要原因。交易過程存在瑕疵,雙方均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經協商,雙方同意各自承擔購機款的50%的損失。經營者為消費者更換一台相同的電視機,並上門安裝調試,免收安裝費。
這起消費糾紛的根本原因在於經營者和消費者都沒有完善交易過程。申訴舉報中心提示廣大消費者,商品交易時,要開箱驗貨,尤其是對送貨到家自行安裝的,一定要開箱驗貨,仔細檢查,雙方確認簽字,以免引起一些不必要的消費糾紛,影響雙方心情。對於高檔、貴重商品,消費者最好還是請專業人員安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