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彩電自行安裝風險多, 螢幕出現裂痕責任難劃分。 申訴舉報中心人員提醒消費者, 對於高檔、貴重商品, 最好請專業人員安裝, 開箱驗貨必不可少。
近日, 牡丹區的朱女士在市區內某家電賣場, 花5599元購買了一台品牌液晶彩色電視機, 因商場安裝師傅忙, 不能及時來家中安裝, 心想安裝並不麻煩的朱女士於是提出自行安裝, 並在賣場如約將電視機送到家中後, 與家人按照說明書進行安裝, 然而通電後電視螢幕卻沒有任何顯示。 仔細檢查後, 朱女士發現顯示幕有處裂痕, 於是馬上電話聯繫該家電賣場。
面對朱女士的要求, 賣場工作人員表示只管銷售, 不管售後, 並留給了朱女士一個售後服務電話。 售後服務人員來到朱女士家後檢查說, 螢幕裂痕系人為損壞。 對此, 朱女士感到挺冤枉, 認為螢幕不是自己損壞的。 爭執無果後, 朱女士撥打了申訴電話進行申訴。
申訴舉報中心接申訴後, 隨即通知雙方進行調查、調解。 根據雙方提供的情況, 已無法確認電視機“裂痕”是經營者送貨前就存在的, 還是消費者在自行安裝時造成的。 在調查中, 執法人員認為“沒有開箱驗貨”是造成這起糾紛的主要原因。 交易過程存在瑕疵, 雙方均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經協商, 雙方同意各自承擔購機款的50%的損失。 經營者為消費者更換一台相同的電視機, 並上門安裝調試, 免收安裝費。
這起消費糾紛的根本原因在於經營者和消費者都沒有完善交易過程。 申訴舉報中心提示廣大消費者, 商品交易時, 要開箱驗貨, 尤其是對送貨到家自行安裝的, 一定要開箱驗貨, 仔細檢查, 雙方確認簽字, 以免引起一些不必要的消費糾紛, 影響雙方心情。 對於高檔、貴重商品, 消費者最好還是請專業人員安裝,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