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收樓注意事項有哪些 如何避開收樓陷阱
作為新業主,可能沒有想過,新房收樓需要注意的問題很多,需要特別留神,否則很容易掉進收樓陷阱之中,導致應有的權利得不到有效的維護。那麼,新房收樓注意事項有哪些?如何避開收樓陷阱?
據業內人士介紹,新房收樓時會遇到不少的陷阱,需要業主在充分準備的情況下見招拆招。
陷阱一:收樓時限
發展商約定的收樓時限一般在收樓通知書寄出30天內,按有關規定,如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則一般視為發展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買家應從通知單的最後期限之日起承擔所有購房風險責任及稅費。
對策:購房者在購房時切記要寫清楚郵寄地址。如合同約定的收樓期恰遇上購房者有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到場的,可以書面形式委託親友、律師幫忙,也可及時與發展商聯繫,商議另行約定時間,並有書面形式確認。
陷阱二:證件不齊
交樓須“三書一證一表”齊全,特別是《建築工程品質認定書》與《房地產開發建設專案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
對策:如證件不齊,購房人可選擇不收樓;如果確實被要求收,也要在相關檔,如《住戶驗房交接表》、《驗房記錄表》等相關檔中寫明“未見《XXXX表》”等字樣並妥善保留好相關檔副本。
陷阱三:先簽檔後驗樓
商家不按程式採取先交錢填表、簽檔,再驗樓的伎倆,目的是讓消費者先簽了收樓認可書再驗樓,等發現問題時購房者後悔已不及,而商家的主動性更大責任更小。
對策:針對這種陷阱,購房者在定合同時就應該將先驗房再收樓作為附加條款寫在合同裡。如當初合同未有約定,則可採取變通方法,在每份檔中注明“房內情況未看”或“屋內情況未明”、或“未驗房”等字樣,驗房時如出現什麼情況,也可靈活處理。
陷阱四:灰塵滿積
如在地板、窗臺等等地方發現層土,極有可能是裂縫呀、漏水漬呀、磚面不齊呀等等問題就全在這土底下。
對策:掃去土或往地面沖水,一方面可沖去泥層,看清地板品質,另一方面也可測測地板的水準狀態及排水狀況。
陷阱五:大事化小
無論你在驗房時發現了什麼問題,陪同驗房的人員第一句話總會說:“這沒什麼,小問題啦,我們到時讓人整一整就可以了。”
對策:必須堅持原則,只要發現問題,不管大小,都要在相關檔與表格中記錄下來,並寫清自己的意見,再與發展商交涉。
陷阱六:巧立名目的收費
雖然物價局已對入住費的相關費用有明文規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也對發展商樣板間及附送物品等有較明確行文,但發展商往往在簽合同時對購房者大加承諾,而到收樓入住時又巧立名目亂收費用。
對策:訂合同時最好請律師幫你逐個分析各項收費條款。另外,收樓時也要不怕麻煩,與發展商據理力爭,不該交的錢堅決不交,必要時可向物價局、房管局投訴,向新聞媒體爆光,更好保護自身利益。
新房收樓其實真是有不少的學問在內,同時也是與不良開發商鬥智鬥勇的一個過程。作為業主,一定要懂得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