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齊資料送審 房屋改建手續
對已建好的房子,不是說你想拆就拆,你想改就改的。無論是城市房屋還是農村房子,要改建,都要依法辦理相關的手續。那麼,房屋改建手續有哪些?需要提交哪些資料?本文擬對此作一簡介。
所謂房屋改建,是指業主對住宅進行普通、簡易的裝修。根據《建築裝飾裝修管理規定》,若對原有房屋裝飾裝修時,凡涉及拆改主體結構和明顯加大荷載的,應當按照下列辦法辦理:
(1)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必須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由房屋安全鑒定單位對裝飾裝修方案的使用安全進行審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房屋裝飾裝修申請之日起20日內決定是否予以批准。
(2)房屋裝飾裝修申請人持批准書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報建手續,並領取施工許可證。
(3)建設單位按照工程建設品質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到工程所在地的品質安全監督部門辦理建築裝飾裝修工程品質安全監督手續。
(4)對於未辦理報建和品質安全監督手續的裝飾裝修工程,有關主管部門不得為建設單位辦理招標投標手續和發放施工許可證;設計、施工單位不得承接該裝飾裝修工程的設計和施工。
據此,房屋改建的審批程式包括受理、初審、複審、審批和發證五個環節。一般情況下需要5個工作日。
有過改建房屋經歷的朋友也許對審批時限有微詞,認為真要審批出證遠超5個工作日。出現這種情況,往往與受理時遞交資料不全有很大關係。因此,以下列出“私人舊房改建辦理規劃手續所應準備的資 料一次性告知通知單”,供大家參考。
1.建房申請報告(需辦事處社區或鄉村簽署意見)
2.填寫申請表
3.危房鑒定書
4.四鄰建房協議書
5.原房屋產權證、國土證
6.需要變更名字的需提供產權過戶、國土過戶手續或公證書
7.身份證、戶口本
8.承諾書
9.委託書
10.總平面示意圖
11.方案圖(一式三份)
12.三層以上需有資質證書的設計單位作施工圖,並蓋設計章(一式三份)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的資料清單也只能是某個時期的要求,辦理房屋改建手續前,最好還是到當地審批部門先瞭解清楚,以免延誤了審批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