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已建好的房子,
不是說你想拆就拆,
你想改就改的。
無論是城市房屋還是農村房子,
要改建,
都要依法辦理相關的手續。
那麼,
房屋改建手續有哪些?需要提交哪些資料?本文擬對此作一簡介。
所謂房屋改建, 是指業主對住宅進行普通、簡易的裝修。 根據《建築裝飾裝修管理規定》, 若對原有房屋裝飾裝修時, 凡涉及拆改主體結構和明顯加大荷載的, 應當按照下列辦法辦理:
(1)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必須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並由房屋安全鑒定單位對裝飾裝修方案的使用安全進行審定。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房屋裝飾裝修申請之日起20日內決定是否予以批准。
(2)房屋裝飾裝修申請人持批准書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報建手續, 並領取施工許可證。
(3)建設單位按照工程建設品質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
(4)對於未辦理報建和品質安全監督手續的裝飾裝修工程, 有關主管部門不得為建設單位辦理招標投標手續和發放施工許可證;設計、施工單位不得承接該裝飾裝修工程的設計和施工。
據此, 房屋改建的審批程式包括受理、初審、複審、審批和發證五個環節。 一般情況下需要5個工作日。
有過改建房屋經歷的朋友也許對審批時限有微詞, 認為真要審批出證遠超5個工作日。 出現這種情況, 往往與受理時遞交資料不全有很大關係。 因此, 以下列出“私人舊房改建辦理規劃手續所應準備的資 料一次性告知通知單”, 供大家參考。
1.建房申請報告(需辦事處社區或鄉村簽署意見)
2.填寫申請表
3.危房鑒定書
4.四鄰建房協議書
5.原房屋產權證、國土證
6.需要變更名字的需提供產權過戶、國土過戶手續或公證書
7.身份證、戶口本
8.承諾書
9.委託書
10.總平面示意圖
11.方案圖(一式三份)
12.三層以上需有資質證書的設計單位作施工圖, 並蓋設計章(一式三份)
需要說明的是, 上述的資料清單也只能是某個時期的要求, 辦理房屋改建手續前, 最好還是到當地審批部門先瞭解清楚, 以免延誤了審批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