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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部就班別馬虎權益保障才有效 收房驗房程式

購買過新房子的朋友都清楚,新房收房與驗房有一套程式與步驟。別以為這只是收房驗房要做的若干件事情,必須明確,收房驗房的每個環節都是環環相扣,不能顛倒順序,否則就極有可能令自身的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下麵請看收房驗房程式。

收房驗房的主要流程與步驟如下。

一、注意及時接收入住通知書

1、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

2、接到入住通知書後,首先應判斷開發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則應提出處理意見,並根據開發商的答覆決定是否前往收房。

3、有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到場的,可以書面形式委託親友、律師進行,也可及時與開發商聯繫,商議另行約定時間,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4、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收房手續,從法律角度來說,則一般被視為開發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買家應從通知單的最後期限之日起承擔所有購房風險責任及稅費。

二、確定房屋是否達到交付條件

1、《竣工驗收備案表》――最重要。它由設計、監理、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合驗後,在工程竣工15天內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竣工備案。《竣工驗收備案表》中的專案,只要送交主管部門備案後,發展商就必須對樓盤終生負責。所以《竣工驗收備案表》對房地產商有著嚴格的約束作用,按照有關規定,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報有關主管部門備案,缺少任何一項的話,這個樓盤就是"黑樓",購房者有權拒絕收房。

2、《住宅品質保證書》,收房者要仔細審查其中的具體各款,特別注意保修期限。

3、《住宅使用說明書》

4.《建設工程品質認定證書》

5.《房地產開發建設專案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

6.《實測面積登記表》

只有具備上述檔,才說明房屋已經具體交付條件。所以收房時先要審查相關檔,確認房屋已經具備交付條件之後,才能進一步進行驗房、結算費用、交鑰匙等交接工作。

如果開發商拒絕出示這些證明檔、或檔不全,可按購房合同第十一條,要求開發商簽收"關於出賣人拒絕出示《住宅品質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的責任確認函",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開發商承擔。

三、房屋檢驗

收房過程中必須要掌握一個原則:"先驗後收"。如果開發商拒絕先驗房後辦理其他交付手續,則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簽收"關於出賣人拒絕交驗房屋的責任確認函"後中止辦理手續。

1、檢測房屋面積

若實測面積誤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

2、檢驗房屋品質

若發現有品質問題,開發商應限期維修,購房者應要求開發商簽定書面函件,由此導致業主逾期入住的,開發商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確認新房驗收的最終結果

1、房屋檢驗沒有問題的,按實際驗收情況填寫《驗房交接表》等相關檔。在這個記錄表上,應把檢驗情況逐一記錄,凡是無法確認的事項,則不記錄或寫上"暫不清楚"、"無法認定"等字樣。

2、如有不滿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見並將意見填寫在《驗房交接表》中,作為書面依據;如發展商未準備有關表格,買家應另以書面形式將意見送交發展商。

3、發現問題,如屬可整修內容,應協商並簽署有關整改維修檔,約定下次驗收時間(一般不超過30天)。

4、對發現的問題要詳細在驗樓表上予以注明,如果確實屬於不能收樓的,要詳細寫明不予收樓的原因並要求開發商簽字、蓋章。

5、物業公司的行為代表不了開發商(除非有明確書面授權),因此不要就房屋品質的問題與物業公司簽署檔。

7、如果開發商拒絕蓋章確認房屋存在的問題,一定要取得證據,證明不是買房人不按時收房,而是開發商擬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的約定或法定條件。

收房驗房是一項原則性、程式性都相當強的工作,不要想當然不按相關程式步驟進行驗房,否則,出現問題,自身權益很可能無法受到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