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裝修施工工程進行時,
常常能看到有關工程款清欠、簽證、索賠等施工糾紛,
多半是因為當事人在簽訂施工協議書時缺乏相應的意識、知識和經驗,
即使雙方鬧上法庭,
因協議書中沒有明確的證明,
也難討到一個想要的說法。
所以在簽施工協議書的過程中,
大家一定要重視其中的內容,
好好瞭解一下施工協議書有哪些注意事項。
01一、簽訂前在簽訂施工協議書(
施工合同)之前,
首先大家應該選定一個“靠譜”的合作物件。
主要是判斷承包方是否為正規的裝修公司,
可以檢查對方是否有工商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準備的協議書是否為國家統一的文本,
簽訂手續是否齊全,
如果其中一項沒做好的公司請慎選,
其次可以考慮一下承包方的資質水準、施工能力、財務能力、社會信譽和人才技術水準。
除此之外大家應該豐富起自身的合同知識,
這樣在簽訂協定書的時候不容易被忽悠。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的法律、法規規定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品質管制條例》、《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試行)、《建築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價格管理暫行規定》、《工程建設專案實施階段程式管理暫行規定》等,
大家可以抽幾章需要的閱讀瞭解一下。
02二、簽訂時1.謹慎對待合同條款 簽協議書的時候要非常耐心謹慎,
應該仔細閱讀協議書的每一項條款,
特別是協議書中明確當事人權利義務的部分,
這個部分為核心內容,
是合同順利履行的保障,
也是處理後期糾紛的依據。
除了協議書的正文文本之外,
還要注意簽字、蓋章是否與發包人、承包人主體相一致。
2.確定合理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和經濟掛鉤,
是雙方利益的直接影響因素,
合同價款出了問題可能會成為日後糾紛的根本誘因,
所以合同價款要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就要清楚確定。
合同價款是雙方共同約定的條款,
要在雙方協議後確定,
暫定價、暫估價、概算價、都不能作為合同價款,
約而不定的造價不能作為合同價款。
注意要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選擇合同價款,
採用固定價格應注意明確包死價的種類和預算風險範圍。
3. 注意工期的約定問題 協議書工期應與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所確定的工期相同,
並應在“開工日期”這一欄明確“以書面開工通知為准”。
一般施工協議書中都會約定發包方在開工前辦理施工許可證的義務,
作為施工方應堅持無證不施工的原則,
但如果基於特別的原因一定要施工,
在可以同發包方約定。
總之,
施工協議書是和自己權益密切相關的,
無論是那一方,
在簽訂時花費精力是必不可少的。
在簽定施工協議書之後要注意保管和對其進行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