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洗衣機平時還是能夠正常運轉嘛, 為什麼要我重新買一台?”日前, 有網友詢問, 稱前來維修洗衣機的師傅要她重新買一台新洗衣機, 是不是想趁機收取一定的回扣。
據瞭解, 肖女士家的洗衣機已使用近15年, 一直都沒有過大的故障, 偶爾一些小毛病, 肖女士都請維修師傅進行了維修。
據相關部門介紹, 家電都有使用年限, 並非可以終身使用。 比如肖女士的洗衣機就已經超過了正常的使用年限, 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據調查, 不少市民對家電正常使用年限一無所知, 也出現過因超過使用年限發生的事故。
此外, 彩色電視機的正常使用年限為8―10年, 電冰箱為13―16年, 電熱水器為12年, 洗衣機為12年, 電飯煲為10年。
市消委會的相關負責人提醒廣大消費者, 家用電器有正常使用年限, 超過年限的家電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市民在使用時切記注意安全。 另一方面, 根據《消法》規定, 商家有責任把產品的基本資訊告知消費者, 尤其事關消費者生命安全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