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合同和工程預算單, 工藝做法(簽約時必備)。
2.設計圖紙。 (如施工中有較大修改, 應有修改後圖紙)。
3.工程變更洽商單。
4.隱蔽工程驗收單。
5.材料驗收單。
6.防水工程驗收單。 (如未做防水工程, 可不提供)。
7.工程中期驗收單(如不做中期驗收, 可不提供)。
8.工程延期證明單(如未延期,
9.由於拆改牆體、水暖管道等經物業公司、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的批准單(如未做上述工程, 可不提供)。
10.其它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達成的書面協定。
上述資料是正規的家裝公司目前基本執行的工程檔, 但有些檔可能是單方面的, 即雙方簽字, 家裝公司存檔。 事實上, 這些工程檔均是有法律效力的。 在目前的家裝市場有待進一步規範的情況下, 作為客戶索要上述工程檔是消費者保護個人利益的必備手段, 是消費者知情權的具體體現, 也許有一天, 您和家裝公司發生爭議而走上法庭時, 這些檔均屬於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