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這個題目我考慮很久, 主要不想讓裝修業主有更多負擔, 目前裝修市場混亂嚴重投訴率頗高, 即便有寥寥幾個投訴部門, 可解決糾紛的力度遠遠不夠。
為避免被裝修公司欺騙, 有些業主通過朋友介紹裝修公司或設計來做裝修, 工程完工後業主與朋友分道揚鑣, 時而上演脾氣大的業主揮刀驅趕施工隊。
這些問題的引發看出裝修公司內部承發包形式:
1.工長需要交給裝修公司一定數量押金作為保證金入夥, 公司對工長活源負責管理, 工長對品質、保修、押金負責。
2.工長接到施工任務後, 自行組織人員施工, 工人的來源一般由工長之間相互串換, 急於用工時只能在街頭人市雇傭。
3.雇工工種薪水不同, 工長也不會長期養人, 如果公司裝修保修期是二年, 工長則要求工人對自己所做專案保修半年, 剩下的一年半時間由工長完成保修。
4.裝修品質直接關係雇傭費的高低, 一般2-3居室工長不會聘用技術好的工人, 而工人在施工現場自行其事基本不聽業主指揮很難管理。
業主們通過裝修想多使用幾年, 可是張工的幾百篇文章從各個角度反映出裝修市場的混亂, 而且有一部分案例通過315投訴也無能為力解析, 國家沒有明文規定, 業主只能摔摔東西生生氣罷了。
我的文章發到網上有大批業主關注並且訴說家中裝修不愉快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