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是今年6月份拿到的鑰匙,可是一直沒有開始裝修,我們的物業是開發商的投資方請的人員,因為投資方和開發商有些利益沒有算清楚,所以他們不給我們開物業手續,讓我們開始裝修,我們已經在裝修公司簽定的裝修合同,可是沒有物業的手續我們能開工嗎?
可是問題不是我們不願意辦手續,交物業費,交裝修押金,而是物業不給我們辦理,這個不是我們的責任呀,他們不能因此耽誤我們業主的裝修計畫呀,如果說因為這個物業要去行政部門投訴,我們才是受害者呀~~該怎麼辦呢?
後來我聯繫了開發商,他說沒有關係讓我開工,不讓我交物業費用,還說準備重新換個物業,(這個物業本來是工程投資方找的,打著一個很大的物業單位的名字,可是社區的物業是一踏糊塗,很多前兩年裝修的業主至盡也沒有辦過什麼物業手續呢),要是開發商都這麼說了,我能放心開工嗎?
答:
物業公司沒有理由拒絕你辦理這些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