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居室打扮得漂漂亮亮, 舒適、時尚是業主與設計師的共同目的。 他們之間本應有和諧、融洽的合作關係。 但是, 業主與設計師發生矛盾、解除合同的現象在現實生活中也是時有發生的, 這主要是因為有些業主與設計師在裝修過程中溝通出現了問題。
1、確定投資意向:業主應對裝修投資做一個較為詳盡的計畫, 比如裝修預備支出是多少, 傢俱、家電預備支出是多少等等。 這樣, 設計師就可以根據業主的投資計畫作出相應的設計方案。
2、瞭解生活方式與日常習性:業主應將自己的職業、家庭人口結構、日常社交往來、親朋好友的聚會方式等情況告訴設計師, 以便設計師設計時能根據業主的個性需求進行空間規劃。 同時應向設計師說明家人不喜歡的材料、顏色、造型與佈局等(比如一些少數民族的忌諱等)。
3、明確空間佈局:業主應將自己的空間佈局規劃告訴設計師。 如, 每個房間的功能和佈局安排, 房間的面積及非承重牆是否改動等,
4、明確家用電器的擺放位置:業主應將電視、音響、電話、冰箱、洗衣機等家電的擺放位置提前告訴設計師, 也應將準備添置的廚衛設備的品牌、規格、型號、顏色和準備選購的傢俱及原有藥保留的舊傢俱的款式、材料、顏色等告知設計師。 設計師在前期的設計方案中會預留插座、空間位置等相關事項。
5、收集相關資料:業主在裝修前可收集一些家居裝飾案例, 將自己喜好的風格或款式, 如北歐風格、日式風格、中式風格等資料提供給設計師作參考。
6、瞭解家庭裝修運作程式:業主應該對家庭裝修的常規程式做大概瞭解,
7、尊重和理解設計師的勞動:每一例家庭裝修都是設計師的作品, 業主應對設計師的勞動成果表示尊重和理解, 在設計師完成初稿後, 應與家人仔細審查研究, 儘快提出修改意見, 再與設計師協商確定。 寧可在圖紙上多花一些時間, 也不要日後返工, 更不要隨便更改設計方案, 影響裝修設計的總體風格和裝修造價。
8、妥善處理雙方矛盾:業主在請設計師前應先瞭解該設計師的作品, 通過其作品瞭解其設計風格, 然後再決定是否與該設計師簽訂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