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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光源創造絢麗燈效

照明離不開燈具, 而燈具是照明的集中反映, 它既是完成建築功能、創造視覺條件的工具, 又是建築裝飾的一部分, 是照明技術與建築藝術的統一體。 因此, 對於燈具的要求必須具有功能性、經濟性與藝術性。 隨著建築空間傢俱尺度以及人們思想意識、生活方式的不斷改變, 燈具的光源、材料、風格與設置方式都發生了很大變化。 燈具與室內環境結合起來能夠形成各種各樣不同風格的室內情調, 所以, 現代燈具不僅在室內起照明作用, 也是製造環境氣氛的重要組成部分。
考慮室內燈光首先應重視的是室內所用燈具的風格統一問題。 所用的吊燈、壁燈、檯燈、立燈等各種燈具不但相互之間應在造型、用材與色彩上求統一, 更重要的是要與室內整體裝飾風格協調(指室內所有空間物體的造型、色彩形成的總基調), 才能符合人們審美要求, 創造良好的照明裝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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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可以製作燈具的材料十分廣泛, 金屬、陶瓷、玻璃、塑膠、竹木及紙張等, 材源十分廣泛。 選擇適宜的燈具材料, 除了經濟以外, 要從整個環境條件及材料的質感與裝飾效果來考慮, 以創造不同的氣氛。 選用玻璃、透明塑膠的燈具可形成玲瓏透剔的富麗氣氛。 使用鍍鉻、鍍鎳的金屬制做的燈具可顯示出較強的現代感。
天然材料如石材、陶瓷、竹木製成的燈具, 則往往給人以樸素的親近感。
在自然光或人造光源照明下的物體, 都必須具有足夠的亮度才能呈現出色彩, 人的眼睛才能有對顏色的感覺, 當光消失的時候, 色彩也隨之消失。 目前應用于人工照明的光源有白熾燈、螢光燈、鹵鎢燈、高壓汞燈、高壓鈉燈及金屬鹵化燈等。 為創造出符合建築功能, 有利於生產活動、文化活動的建築空間效果和建築藝術效果, 應當注意光與色彩的相互配合。 光和色彩一樣, 對人的心理感覺上有冷暖之分, 光用色溫來說明, 色用色像來表示, 兩者非常相似。 因此, 可以靈活的用燈光的光色和室內裝飾材料的質感、色彩及照度相配合形成適宜的環境氣氛。
如用低色溫光線能得到溫暖柔和的氣氛, 可以加強室內木料、布料、地毯等的柔軟感覺。 南方炎熱地區及採用白熾燈、暖白色螢光燈等低色溫光源的場所, 宜採用冷、 寧靜的色調作為室內基調色。 對於低照度的場所, 應配以低色溫光源、並隨照度增高而增加白色光。
有時為了加強空間效果, 豐富與改善造型的某些要求, 可利用光的變化分佈來創造各種視覺效果。 如室內裝飾中常利用燈光並配合織物、裝飾件去處理室內背景的手法, 利用燈光的色彩及織物、帷幔、地台對室內空間進行虛擬分隔成吸引視線的區域等手法。 例如, 為避免夜晚來客進門就看到床, 可用較亮的直射燈將牆壁上的掛畫突出為視覺中心;將客人進門後的第一注意力吸引到那裡去。
又如, 可利用黃色燈光來增加小空間的景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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