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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合同機關重重 家裝公司自揭四大陷阱

據調查顯示, 由裝修合同欺詐引發的糾紛占家裝糾紛的八成以上。 如何讓消費者利用裝修合同更好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已成為當務之急。 要想用好合同, 簽好合同, 就必須瞭解時下裝修合同中常見的陷阱和埋伏。 某家裝公司任職的高級管理人員道出了裝修合同中的一些易生是非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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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修”不可輕信

在裝修合同裡, “工程驗收”一項裡包括了“保修”的內容。 保修期長短不一, 一般一到三年。 但實際上, 只要裝修完工時沒有出現品質問題, 保修的實質意義就不大了。 因為一旦工程出現了問題, 也很難界定是什麼原因引起的。 比如, 業主家的門開裂了, 家裝公司會說是因為家裡的環境太幹。 甚至會把責任推到建材商身上。

雖然現在有的合同也約定, 在保修期結束後, 業主才付品質保證金(即尾款)。 但這部分款項通常只占工程款的5%。

實際上, 家裝公司早就從別的地方把這點錢找齊了。 即使出了問題, 業主拒付品質保證金, 家裝公司也沒多大損失, 事情也就這樣不了了之了。

2、自購建材成負累

一般情況, 對於家裝公司購買的建材, 業主都會比較謹慎。 會嚴格審查其品牌、廠家等, 並在合同中注明。 但對自己購買的建材卻疏忽大意, 為家裝公司留下了把柄。

向經理說, 如果業主自己購買裝修建材等家裝材料時, 在合同中務必要標明產品的序號、名稱、廠家、品種、規格、數量等內容。 有的業主覺得自己採購的東西肯定沒問題, 就不在合同中注明, 給了家裝公司可乘之機。 一旦出現問題, 家裝公司就會據此推卸責任, 說是業主購買的建材有問題。

3、模糊詞彙生事端

在裝修合同中, 有些含糊不清的說法, 責任認定帶來了隱患。 諸如, 讓許先生吃了啞巴虧的“按實際發生額計算費用”等。 向經理說, “按實際發生額計算費用”是個水分很大的概念。 什麼是實際發生額, 也不好界定。 一方面, 業主無法限制工人的施工損耗, 另一方面, 工人的人工費用計算也不統一, 有按人頭算錢的, 也有按專案工時算錢的, 業主很難準確地掌握有多少工人幹了多長時間。

4、“增項”暗藏機關

在家裝合同中, 一般都會有這樣的約定:除由於施工方的原因造成的增項外, 業主要求修改和增加的專案由業主承擔費用。 向經理說, 家裝公司就經常利用這一條款來鑽空子, 胡亂收取費用。 比如,

在下水管道的改造中, 只標明水管的價錢, 但不標明需要用多少管道。 最後, 實際使用了多少, 只能聽家裝公司的說法了。 對於埋藏在牆體內的電線等, 就更容易發生此類狀況了。

此外, 還有一種情況, 有些業主為了使房間個性化, 主動要求增加一些設計。 本來業主增加項目的做法會打破房間的整體風格, 但家裝公司為了多收取增項費, 也對此不予制止。

向經理最後提醒說, 業主在簽家裝合同時要細緻, 明確約定一切可能發生的問題, 不能被一大堆的條款給搞暈了。 如果自己實在忙不過來, 也可以考慮尋求監理公司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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