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維護雙方的權益, 根據現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 簽訂本合同, 並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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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條 施工地點位於_____市_____區_____路_____弄_____號_____室, (以下簡稱“該房屋”)。 該房屋竣工驗收合格, 並已交付使用。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施工, 使房屋安全、衛生、美觀、適於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悅。
第二章 施工單位資格
第三條 乙方是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的企業法人, 通過最近一次企業年檢, 具有經建設行政主管機關審定的從事民用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的資質, 資質等級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 乙方不具備營業資格或相應資質的, 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乙方應當立即返還甲方已支付的費用, 並賠償乙方損失。
第四條 本合同簽訂前, 乙方應向甲方出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原件。
第三章 施工內容
第五條 該房屋屬_____結構, 房型為_____房_____廳_____廚_____衛, 建築總面積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廳_____廚_____衛, 施工面積為_____平方米。 詳見作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圖》中紅線匡定部分。
第六條 施工內容和做法說明如下(不夠可附頁):
(一)廳:地面部分_____, 牆面部分_____, 天棚部分_____, 門窗部分_____, 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 牆面部分_____, 天棚部分_____, 門窗部分_____, 其他_____;
(三)廚:地面部分_____, 牆面部分_____, 天棚部分_____, 門窗部分_____, 其他_____;
(四)衛:地面部分_____, 牆面部分_____, 天棚部分_____, 門窗部分_____, 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 牆面部分_____, 天棚部分_____, 門窗部分_____, 其他_____;前款沒有說明的, 依作為本合同附件(二)的《裝修施工圖》確定。
第四章 材料、設備和價款
第七條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設備見作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報價單》、作為本合同附件(四)的《輔助材料報價單》,
第八條至第十三條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設備以及勞務的情形下適用
第八條 該房屋工程總價款為_____元, 其中材料費_____元、人工費_____元、管理費_____元、設計費_____元、垃圾清運費_____元、稅金_____元、其他費用_____元。 工程總價款是各分項價款的總和。
前款所述的總價款和分項價款是乙方的預算價格。 結算價格超出預算價格的, 甲方按預算價格支付工程總價款;結算價格低於預算價格的, 甲方按結算價格支付工程總價款。 第九條 乙方對材料費、人工費、管理費、設計費、垃圾清運費的報價, 不得超過本合同簽訂時該費用的市場平均價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報價超過市場平均價格的, 按市場平均價格結算。
雙方對前款所述的市場平均價格有異議的, 可以委託價格評估部門評估, 價格評估部門的評估結論, 雙方應當接受。
第十條 乙方應在《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中注明材料和設備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廠址、品牌、型號、規格、等級、價格和數量。
乙方提供並已經使用的材料和設備與《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規定不符的, 甲方有權選擇以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乙方應當接受:
(1)甲方同意繼續使用的, 乙方免收該材料和設備的費用;
(2)甲方不同意繼續使用的, 乙方應當根據《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規定更換和重做,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提交說明書、保修單、環保說明書和購貨發票影本, 甲方要求與原件核對的, 乙方應當同意。 發票上應當載明產品名稱、品牌、型號、規格、等級、價格和數量。
第十二條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品質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有品質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 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環保標準, 包括但不限於完工後的室內空氣品質, 輻射、照明和噪音強度等指標, 使甲方達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違反前兩款規定的, 應當立即更換和重做,更換後的材料和設備不再收費,原工期不變。
第十三條 甲方變更施工內容的,乙方應當同意。工期、總價款、《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內容相應變化的,經甲方書面確認後生效。
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設備,乙方提供勞務的情形下適用
第十四條 該房屋的工程總價款為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元、稅金_____、其他費用_____元。
第十五條 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應當按時送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乙方應在驗收後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運抵現場,經乙方驗收後發生損壞的,乙方應當賠償。
第十六條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均應用於本工程;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短缺或被更換的,乙方應按短缺材料和設備的價款或材料和設備被更換前後差價的10倍賠償甲方。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七條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簽訂後,開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當於總價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後的三日內,甲方支付相當於總價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驗收後三日內,甲方支付相當於總價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驗收合格一年後或雙方約定的保修期滿,甲方支付相當於總價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業務員或施工人員收取的,視為乙方收取。
第十八條 因變更施工內容導致總價款增減的,甲方在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減部分的款項。
第十九條 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甲方全額付清應付款項後,乙方應當出具合法發票。第二十條 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有權留取相當於工程總價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年內沒有發生工程品質問題的,甲方應將保修基金全額退還乙方。
第六章 結算
第二十一條 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後對價款有異議的,可以要求不超過七日的核價期,核價期內,甲方有權暫停向乙方付款,乙方應當同意。甲方若委託協力廠商進行評估的,核價期至取得評估報告之日屆滿。
甲方委託協力廠商評估價格的,以《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約定的價格作為計算總價款的依據,按照評估結果結算總價款,乙方應當同意。
第七章 工程進度
第二十二條 本工程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為_____天。每日施工時間為_____時_____分至_____時_____分(_____時_____分至_____時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時間內,乙方未施工的,不論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誤工期1日處理。不滿1日的按1日處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三條 乙方指派_____為工程駐工地代表,負責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據要求組織施工,協調、處理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乙方對其指派的駐工地代表的行為均予認可。
乙方更換駐工地代表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換通知前,乙方對原駐工地代表的行為應當認可。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當自行施工,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工程轉包給任何協力廠商。
第二十五條 工程執行DBJ08-62-97《住宅建築工程技術規程》、 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以及國家和本市建築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他標準、品質評定驗收標準和雙方的約定。
第二十六條 施工期間,甲方及其代表有權在現場查看、瞭解、檢查施工情況,乙方應當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響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當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其他技術標準施工,按照甲方認可的設計、施工方案和做法說明完成工程,確保工程品質,不得偷工減料。
第二十八條 施工期間,甲方修改設計方案並相應地變更施工方案、增減施工內容的,應在變更的專案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變更、增減施工專案的,應當與乙方簽訂作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項目變更單》。
因甲方變更工種專案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總價款變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變更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擅自折、改供曖、燃氣管線,或實施其他影響建築結構,危害使用安全,和超過住宅原設計標準的行為。
甲方要求實施前款規定禁止的行為,乙方可以拒絕,但應當提供修改意見。
第三十條 乙方應當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證作業人員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財產的損失。
乙方違反前款規定,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第三十一條 施工中,不得侵佔公共空間,不得損害公共部位的設施。乙方違反前款的規定,引起相鄰糾紛和與物業公司及任何協力廠商的糾紛的,應當負責處理,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第三十二條 施工現場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公用事業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日平均支出超過以下限額的,超過的部分由乙方承擔:水費_____元/日,電費_____元/日,煤氣費_____元/日,電話費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現場每日發生的各項公用事業費為施工期間該項費用的總額與施工天數的比值,以公用事業企業的付款通知或收據為認定費用的依據。
第九章 驗收
第三十三條 隱蔽工程完工後,乙方應在完工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當按乙方通知的時間參加驗收。甲方不能按時驗收的,應當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時間。
甲方無法及時驗收,可能導致乙方延誤工期的,乙方可以組織人員驗收,甲方應當接受驗收結果。甲方事後要求複驗的,乙方應當按要求辦理複驗,複驗合格的,複驗、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予以順延。
第三十四條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在竣工前五日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後七日內按照工程設計合同約定和相應的品質標準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的,辦理驗收移交手續,簽署作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品質驗收單》和作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結算單》。乙方應當出具作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品質保修書》。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驗收合格的,甲方承認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條 乙方因施工品質問題導致甲方或協力廠商人身、財產損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經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驗收,免除賠償責任。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六條 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每逾期1日,應按逾期未付款金額的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每逾期一日,應當支付對方_____(100元-500元)的違約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經甲方書面確認的變更施工專案等原因而延長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四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變,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
第四十一條 甲方違反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的,經結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當於工程總價款10%的違約金後,本合同終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_____種途徑解決:
(一)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 委 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地 址:_____ 地 址:_____
電 話:_____ 電 話:_____
郵 編:_____ 郵 編:_____
日 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十三條 甲方變更施工內容的,乙方應當同意。工期、總價款、《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內容相應變化的,經甲方書面確認後生效。
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設備,乙方提供勞務的情形下適用
第十四條 該房屋的工程總價款為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元、稅金_____、其他費用_____元。
第十五條 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應當按時送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乙方應在驗收後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運抵現場,經乙方驗收後發生損壞的,乙方應當賠償。
第十六條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均應用於本工程;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短缺或被更換的,乙方應按短缺材料和設備的價款或材料和設備被更換前後差價的10倍賠償甲方。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七條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簽訂後,開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當於總價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後的三日內,甲方支付相當於總價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驗收後三日內,甲方支付相當於總價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驗收合格一年後或雙方約定的保修期滿,甲方支付相當於總價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業務員或施工人員收取的,視為乙方收取。
第十八條 因變更施工內容導致總價款增減的,甲方在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減部分的款項。
第十九條 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甲方全額付清應付款項後,乙方應當出具合法發票。第二十條 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有權留取相當於工程總價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年內沒有發生工程品質問題的,甲方應將保修基金全額退還乙方。
第六章 結算
第二十一條 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後對價款有異議的,可以要求不超過七日的核價期,核價期內,甲方有權暫停向乙方付款,乙方應當同意。甲方若委託協力廠商進行評估的,核價期至取得評估報告之日屆滿。
甲方委託協力廠商評估價格的,以《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約定的價格作為計算總價款的依據,按照評估結果結算總價款,乙方應當同意。
第七章 工程進度
第二十二條 本工程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為_____天。每日施工時間為_____時_____分至_____時_____分(_____時_____分至_____時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時間內,乙方未施工的,不論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誤工期1日處理。不滿1日的按1日處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三條 乙方指派_____為工程駐工地代表,負責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據要求組織施工,協調、處理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乙方對其指派的駐工地代表的行為均予認可。
乙方更換駐工地代表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換通知前,乙方對原駐工地代表的行為應當認可。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當自行施工,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工程轉包給任何協力廠商。
第二十五條 工程執行DBJ08-62-97《住宅建築工程技術規程》、 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以及國家和本市建築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他標準、品質評定驗收標準和雙方的約定。
第二十六條 施工期間,甲方及其代表有權在現場查看、瞭解、檢查施工情況,乙方應當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響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當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其他技術標準施工,按照甲方認可的設計、施工方案和做法說明完成工程,確保工程品質,不得偷工減料。
第二十八條 施工期間,甲方修改設計方案並相應地變更施工方案、增減施工內容的,應在變更的專案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變更、增減施工專案的,應當與乙方簽訂作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項目變更單》。
因甲方變更工種專案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總價款變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變更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擅自折、改供曖、燃氣管線,或實施其他影響建築結構,危害使用安全,和超過住宅原設計標準的行為。
甲方要求實施前款規定禁止的行為,乙方可以拒絕,但應當提供修改意見。
第三十條 乙方應當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證作業人員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財產的損失。
乙方違反前款規定,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第三十一條 施工中,不得侵佔公共空間,不得損害公共部位的設施。乙方違反前款的規定,引起相鄰糾紛和與物業公司及任何協力廠商的糾紛的,應當負責處理,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第三十二條 施工現場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公用事業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日平均支出超過以下限額的,超過的部分由乙方承擔:水費_____元/日,電費_____元/日,煤氣費_____元/日,電話費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現場每日發生的各項公用事業費為施工期間該項費用的總額與施工天數的比值,以公用事業企業的付款通知或收據為認定費用的依據。
第九章 驗收
第三十三條 隱蔽工程完工後,乙方應在完工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當按乙方通知的時間參加驗收。甲方不能按時驗收的,應當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時間。
甲方無法及時驗收,可能導致乙方延誤工期的,乙方可以組織人員驗收,甲方應當接受驗收結果。甲方事後要求複驗的,乙方應當按要求辦理複驗,複驗合格的,複驗、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予以順延。
第三十四條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在竣工前五日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後七日內按照工程設計合同約定和相應的品質標準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的,辦理驗收移交手續,簽署作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品質驗收單》和作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結算單》。乙方應當出具作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品質保修書》。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驗收合格的,甲方承認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條 乙方因施工品質問題導致甲方或協力廠商人身、財產損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經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驗收,免除賠償責任。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六條 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每逾期1日,應按逾期未付款金額的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每逾期一日,應當支付對方_____(100元-500元)的違約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經甲方書面確認的變更施工專案等原因而延長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四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變,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
第四十一條 甲方違反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的,經結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當於工程總價款10%的違約金後,本合同終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_____種途徑解決:
(一)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 委 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地 址:_____ 地 址: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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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