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驗收8大注意事項
1.驗牆壁
看牆壁是房屋驗收的首要問題。 最好是在房子交樓前, 下過大雨的第二天前往視察一下。 這時候牆壁如果有問題, 幾乎是無可遁形的。 牆壁除了滲水外, 還有一個問題, 就是牆壁是否裂紋。 有一個朋友曾反映過他的家有一個門形的裂縫, 後來追問發展商, 才知道原來是施工時留下的升降梯運貨口, 後來封補時, 馬虎處理以致留後患。
2.驗水電
首先是驗一下房屋的水電是否通了。 當然, 對於一些高級裝修來說, 多數的水電後期都要更換的了, 所以有時候這些內容倒不是關鍵的了, 但如果你不打算更換水電的話, 那麼這些東西就必須認真驗收了。
3.驗防水
這裡所說的防水, 指的是廚衛的防水。 當然, 目前交付的房子, 有一些事先已經聲明沒有做防水, 這就需要裝修做了。 如果在交付時已經做了防水, 那麼我們就不得不對防水是否做好做出驗證了。 如果在裝修前不試一試, 那麼在你裝修好時再發現漏水什麼的, 那麼維護工程就大了。 你不得不拆除已經裝修一新的地面來做一層新的防水層。 驗收防水的辦法是:用水泥沙漿做一個檻堵著廁衛的門口, 然後再拿一膠袋罩著排汙/水口,
4.驗管道
這裡所指的管道, 指的是排水/汙管道。 猶其是陽臺之類的排污口, 驗收時, 預先拿一個盛水的器具, 然後倒水進排水口。 看看水是不是順利地流走。 為什麼要驗收這個呢, 因為在工程施工時, 有一些工人在清潔時往往會“偷”這個工。 把一些水泥渣倒進排水管流走, 如果這些水泥較粘的話, 就會在彎頭處堵塞, 造成排水困難。 還有一種情況, 不過與驗收沒很大的關聯了, 那就是看看排汙管是否有蓄水防臭彎頭。 按照經驗而言, 如果排汙管沒有蓄水防臭彎頭, 那麼整體房屋品質也就得打十二分的精神了。
5.驗尺寸
因為房屋在尺寸、高度、寬度上最容易出問題, 出現面積縮水的問題, 因此需要特別檢查。
6.驗地平
其實驗收這個, 對於普遍用戶是有一定難度的。 驗地平就是測量一下離門口最遠的室內地面與門口內地面的水準誤差。 驗這個, 很多時候也可以體現發展商的建築品質。 因為作為業主方,
7.驗層高
如果你的合同有這一個條款。那麼你是應該測量一下樓宇的層高的。方法很簡單,把尺順著其中的兩堵牆的陰角測量,你應該測量戶內的多處地方。一般來說,在2.65米左右是接受的範圍,如果房屋低於2.6米,那麼房屋就得考慮了。這種房屋將使你日後不得不生活在一種壓抑的環境裡。做矮層高對於發展商來說,是非常有效的一種節約成本的方法的。1)減少總承重,這樣基礎部分的成本就可以節約一部分。2)雖然在只減了10公分左右,但是總體算起來,成本節約也是很多的,猶其對於成片開發的住宅區。3)在一定的高度中,降低層高可以建設更多的層數。
8.驗門窗
這裡猶其以驗收窗為主。驗收的關鍵一點是驗收窗和陽臺門的的密封性。窗的密封存性驗收最麻煩的一點是,只有在大雨天方能試出好壞。但一般可以通過查看密封膠條是否完整牢固這一點來證實。陽臺門一般要看陽臺門的內外的水準差度。曾經看過一種情況,陽臺的水準與室內的水準竟然是一樣的,這樣,就很難避免在大雨天雨水滲進的問題了。
正確處理驗房問題
業主在發現問題拒收房屋,一般要麼是因為開發商提供的房子違反合同規定,要麼是因為房子違反國家規定或住宅等相關行業標準。因此,消費者要根據發現問題的性質,合法、合理的來處理,不能採取過激行為。
業主在驗房時發現問題,最好把所有違反合同或規定的問題提出來,然後把這些問題列表複印,一式兩份,要求開發商簽字確認,然後一人一份,上面明確表示不接受房屋,並要求開發商在一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
驗房常見6大問題
問題一:不能按時交房
按合同約定,開發商一般會在交房前十幾天向購房者發出交房通知,告知具體交房的時間及須帶齊的資料。如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則一般被視為開發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買家應從通知單的最後期限之日起承擔購房風險責任及稅費。
解決辦法:購房者在購房時要寫清楚郵寄位址和聯繫電話,以便及時收到交房通知。不能如期到場時,可以書面形式委託親友進行,也可及時與開發商聯繫,另行約定時間,並用書面形式確認。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沒能按期交房,那開發商理應遵照合同約定向購房者進行違約賠償,只要符合購房合同當初約定條件,購房者甚至可以提出退房。
問題二:開發商證書不全
驗房前應要求開發商出示《建設工程品質認定證書》,索取《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品質保證書》、《房地產開發建設專案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和《竣工驗收備案表》(簡稱“三書一證一表”),還有各種相關驗收表格,如《住戶驗房交接表》、《驗收意見表》等。只有證件齊全了,才能簽署入住單。
時下不少樓盤“三書一證一表”不齊全,特別是《建築工程品質認定書》與《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這是因為樓盤整體建築未完成,有關部門無法驗收。
解決辦法:遇到這種情況,購房人可選擇不收房。如果確實被要求收房,也要在《住戶驗房交接表》、《驗房記錄表》等相關檔中寫明“未見××檔”等字樣,並妥善保留好相關檔副本。
問題三:收房程式不利購房者
先驗房後繳費、簽檔的收房程式是較合理的正常程式,但大多數開發商採取先繳錢填表、簽檔,再驗房的方法,使購房者處於被動狀態。
解決辦法:購房者應將先驗房再收房作為附加條款寫在合同裡,不驗房就不收房。如當初合同未有約定的,則可在收房文件中注明“未驗房”等標注,驗房時如出現情況,也可與開發商討說法。
問題四:建築品質有毛病
對業主在驗房時發現的毛病,如牆面或地磚破裂、漏水,甚至是房屋結構性問題,一些開發商總會表示這只是小問題,到時讓人修修就可以了,想方設法不讓業主將問題列進驗收文件裡。
解決辦法:不管開發商陪同人員如何信誓旦旦,業主都應堅持原則,只要發現問題,無論大小,都要在相關檔或表格中記錄下來。如果樓盤根本就沒準備驗收登記表,則要自備紙筆,將有關問題一一記錄和取證,以便事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問題五:配套承諾不兌現
驗房時,業主不僅要驗屋內,對於社區的整體規劃也要仔細查看是否符合合同約定,如同期建設的車庫、會所、景觀園林等,其中也包括整個社區的外牆面顏色與用材是否與開發商的售房承諾一致。
解決辦法:簽購房合同時應明確各有關細節,包括收樓時間、收樓程式,如先驗樓,無異議後再收等細則;驗樓時從配套設施到房內各項交付物指標的具體詳細驗收標準,同時最好附上設計圖紙及施工圖,並在合同中注明以其為准。
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要將開發商的承諾寫進合同條款中,並保存好所有可作為合同附件的宣傳資料。注明收樓時原開發商的廣告、售樓書、樣板房等都可成為房屋結構驗收標準。最妥當的做法是請上一位有經驗的律師,分析購房合同中有無標注不明或易成歧義的條款陷阱,免除收樓時的麻煩。
問題六:巧立名目亂收費
雖然物價局已對入住的相關費用有明文規定,但個別開發商到交房時仍巧立名目進行收費。
解決辦法:收樓時要提前瞭解物價局的相關收費規定,帶上應繳費用表,與開發商要求的款項相對照。最好帶上計算器,算好每一筆賬,發現不合理收費要及時向開發商指出,必要時可向物價局、房管局投訴。另外,在查看了房屋後,準備簽收《房屋驗收單》之前,還要弄清楚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由哪些方面構成,清潔費、保安費、綠化費等怎麼核定。
合法退房的8大理由
對於房屋買賣過程中的一些不規範操作以及開發商在資金、工程進度等方面的問題,導致退房事件時有發生。依據相關法律,目前,八種情況下買房人可以退掉已購房屋。
一、延遲交付房屋
一般超過3個月開發商還不能交房,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開發商缺“證”,導致合同無效
目前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
三、開發商沒經購房人同意變更設計
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四、無法得到貸款
如果開發商提供的資料顯示出不具備公積金貸款條件,購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積金貸款,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五、拿不到產權證
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買房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得到產權證,如約定此條件可退房,買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六、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
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要求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的,法院會判決購房人勝訴。
七、房屋品質導致嚴重影響使用
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房屋品質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前期施工原因導致房內空氣品質差),購房人要求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的。
八、開發商把房子抵押
如果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後,就可以要求退房
從以上幾點來看,收房並不單是交鑰匙慎查新房品質漏洞,所以業主在簽字交錢時一定要謹慎,並要拿到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的發票,另外業主最好親自檢驗一下房子,一旦發現問題,要及時和開發商溝通交涉。
你就得注意了。我見過最嚴重的水準差度達到7釐米的,測量後我還以為我測量錯了呢。
7.驗層高
如果你的合同有這一個條款。那麼你是應該測量一下樓宇的層高的。方法很簡單,把尺順著其中的兩堵牆的陰角測量,你應該測量戶內的多處地方。一般來說,在2.65米左右是接受的範圍,如果房屋低於2.6米,那麼房屋就得考慮了。這種房屋將使你日後不得不生活在一種壓抑的環境裡。做矮層高對於發展商來說,是非常有效的一種節約成本的方法的。1)減少總承重,這樣基礎部分的成本就可以節約一部分。2)雖然在只減了10公分左右,但是總體算起來,成本節約也是很多的,猶其對於成片開發的住宅區。3)在一定的高度中,降低層高可以建設更多的層數。
8.驗門窗
這裡猶其以驗收窗為主。驗收的關鍵一點是驗收窗和陽臺門的的密封性。窗的密封存性驗收最麻煩的一點是,只有在大雨天方能試出好壞。但一般可以通過查看密封膠條是否完整牢固這一點來證實。陽臺門一般要看陽臺門的內外的水準差度。曾經看過一種情況,陽臺的水準與室內的水準竟然是一樣的,這樣,就很難避免在大雨天雨水滲進的問題了。
正確處理驗房問題
業主在發現問題拒收房屋,一般要麼是因為開發商提供的房子違反合同規定,要麼是因為房子違反國家規定或住宅等相關行業標準。因此,消費者要根據發現問題的性質,合法、合理的來處理,不能採取過激行為。
業主在驗房時發現問題,最好把所有違反合同或規定的問題提出來,然後把這些問題列表複印,一式兩份,要求開發商簽字確認,然後一人一份,上面明確表示不接受房屋,並要求開發商在一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
驗房常見6大問題
問題一:不能按時交房
按合同約定,開發商一般會在交房前十幾天向購房者發出交房通知,告知具體交房的時間及須帶齊的資料。如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則一般被視為開發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買家應從通知單的最後期限之日起承擔購房風險責任及稅費。
解決辦法:購房者在購房時要寫清楚郵寄位址和聯繫電話,以便及時收到交房通知。不能如期到場時,可以書面形式委託親友進行,也可及時與開發商聯繫,另行約定時間,並用書面形式確認。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沒能按期交房,那開發商理應遵照合同約定向購房者進行違約賠償,只要符合購房合同當初約定條件,購房者甚至可以提出退房。
問題二:開發商證書不全
驗房前應要求開發商出示《建設工程品質認定證書》,索取《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品質保證書》、《房地產開發建設專案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和《竣工驗收備案表》(簡稱“三書一證一表”),還有各種相關驗收表格,如《住戶驗房交接表》、《驗收意見表》等。只有證件齊全了,才能簽署入住單。
時下不少樓盤“三書一證一表”不齊全,特別是《建築工程品質認定書》與《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這是因為樓盤整體建築未完成,有關部門無法驗收。
解決辦法:遇到這種情況,購房人可選擇不收房。如果確實被要求收房,也要在《住戶驗房交接表》、《驗房記錄表》等相關檔中寫明“未見××檔”等字樣,並妥善保留好相關檔副本。
問題三:收房程式不利購房者
先驗房後繳費、簽檔的收房程式是較合理的正常程式,但大多數開發商採取先繳錢填表、簽檔,再驗房的方法,使購房者處於被動狀態。
解決辦法:購房者應將先驗房再收房作為附加條款寫在合同裡,不驗房就不收房。如當初合同未有約定的,則可在收房文件中注明“未驗房”等標注,驗房時如出現情況,也可與開發商討說法。
問題四:建築品質有毛病
對業主在驗房時發現的毛病,如牆面或地磚破裂、漏水,甚至是房屋結構性問題,一些開發商總會表示這只是小問題,到時讓人修修就可以了,想方設法不讓業主將問題列進驗收文件裡。
解決辦法:不管開發商陪同人員如何信誓旦旦,業主都應堅持原則,只要發現問題,無論大小,都要在相關檔或表格中記錄下來。如果樓盤根本就沒準備驗收登記表,則要自備紙筆,將有關問題一一記錄和取證,以便事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問題五:配套承諾不兌現
驗房時,業主不僅要驗屋內,對於社區的整體規劃也要仔細查看是否符合合同約定,如同期建設的車庫、會所、景觀園林等,其中也包括整個社區的外牆面顏色與用材是否與開發商的售房承諾一致。
解決辦法:簽購房合同時應明確各有關細節,包括收樓時間、收樓程式,如先驗樓,無異議後再收等細則;驗樓時從配套設施到房內各項交付物指標的具體詳細驗收標準,同時最好附上設計圖紙及施工圖,並在合同中注明以其為准。
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要將開發商的承諾寫進合同條款中,並保存好所有可作為合同附件的宣傳資料。注明收樓時原開發商的廣告、售樓書、樣板房等都可成為房屋結構驗收標準。最妥當的做法是請上一位有經驗的律師,分析購房合同中有無標注不明或易成歧義的條款陷阱,免除收樓時的麻煩。
問題六:巧立名目亂收費
雖然物價局已對入住的相關費用有明文規定,但個別開發商到交房時仍巧立名目進行收費。
解決辦法:收樓時要提前瞭解物價局的相關收費規定,帶上應繳費用表,與開發商要求的款項相對照。最好帶上計算器,算好每一筆賬,發現不合理收費要及時向開發商指出,必要時可向物價局、房管局投訴。另外,在查看了房屋後,準備簽收《房屋驗收單》之前,還要弄清楚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由哪些方面構成,清潔費、保安費、綠化費等怎麼核定。
合法退房的8大理由
對於房屋買賣過程中的一些不規範操作以及開發商在資金、工程進度等方面的問題,導致退房事件時有發生。依據相關法律,目前,八種情況下買房人可以退掉已購房屋。
一、延遲交付房屋
一般超過3個月開發商還不能交房,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開發商缺“證”,導致合同無效
目前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
三、開發商沒經購房人同意變更設計
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四、無法得到貸款
如果開發商提供的資料顯示出不具備公積金貸款條件,購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積金貸款,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五、拿不到產權證
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買房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得到產權證,如約定此條件可退房,買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六、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
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要求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的,法院會判決購房人勝訴。
七、房屋品質導致嚴重影響使用
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房屋品質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前期施工原因導致房內空氣品質差),購房人要求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的。
八、開發商把房子抵押
如果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後,就可以要求退房
從以上幾點來看,收房並不單是交鑰匙慎查新房品質漏洞,所以業主在簽字交錢時一定要謹慎,並要拿到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的發票,另外業主最好親自檢驗一下房子,一旦發現問題,要及時和開發商溝通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