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施工現場需要保留的設備。 這方面, 合同雙方應該把這些設備的數量、品質、保護的要求等等, 用文字說明。
第二, 現場存在的問題, 比如衛生間下水發現堵塞現象、電視天線信號存在問題、具有防盜功能的戶門門鎖損壞等等, 需要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三, 關於現場製作或有特殊做法的確認。 這方面的工作對於家庭裝修的每一個工種都是完全必要的, 如木工的細木工製品的造型;瓦工黏貼瓷磚時腰線的位置、油工油漆塗刷多少遍;電工線路怎樣走、開關插座有多少個、在哪裡、水暖工是否需要改變上下水的走向、衛生潔具是否需要移位元等等。
第四, 合同的甲乙雙方應該清楚的是, 現場交底時達成的書面共識, 屬於協定式檔與家裝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是在施工以及以後的合同執行過程中合同雙方必須遵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