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約定設計後工程預算造價範圍 防止設計人員通過設計增加工程造價、超過業主裝修預算。
2 約定業主指定的設計師姓名, 並要求設計師在設計作品上簽字 防止業主選定的專業設計人員(例如主任級設計師)將設計工作或者與業主的溝通工作交由下面的普通設計人員進行。
3 約定全套設計包括哪些內容 例如是否包括3D效果圖、局部透視圖、節點圖、廚房設施佈置圖以及施工圖等等;全套設計圖到底包括哪些內容, 本書隨後進行專門總結。
4 約定設計費用分期支付時間和方式 例如約定簽訂合同之日支付20%,
5 約定設計人員上門測量的時間 配合“設計階段從測量之日開始計算”的合同約定, 防止設計人員業務繁忙等原因拖延設計進程。
6 約定測量後多少天內完成初步設計方案 初步設計方案一般包括平面佈置圖、頂面佈置圖、主要立面圖以及局部效果圖, 只有雙方對初步設計方案確定後, 才能進入深化設計。
7 約定設計過程中, 若業主對設計提出重大修改意見時, 設計人員可要求增加設計階段 僅當業主對設計方案提出重大修改時才適用, 主要防止設計人員延期交圖時, 藉口業主大量修改設計。
8 約定設計方案完成後, 業主提出更改意見, 圖紙完工時間順延 設計方案完成後,
9 約定經修改後, 業主仍對初步設計方案不滿意時的處理辦法 例如可以約定業主有權要求更換設計人員, 重新進行初步方案設計, 若對結果依舊不滿意, 有權解除合同, 已收設計費不退, 已交付圖紙業主留存。
10 約定初步設計方案確定後多少天內完成全套設計方案 以雙方對全套設計方案確認的時間為准, 雙方通過簽字和蓋章方式進行確認。
11 約定全套設計方案確認後, 設計人員必須交業主一套, 上面有公司蓋章 為了維護業主合法權益, 業主手上必須有一套齊全的設計圖, 並且上面要有公司蓋章,
12 約定設計人員有義務對施工方案進行交底, 並做記錄, 並且約定設計人員不少於三次去現場指導施工 施工前, 設計人員必須將設計中的有關問題及注意事項向施工人進行說明, 同時施工過程中不定期的到現場指導施工, 以使得施工真正達到設計的效果。
13 約定設計人員在設計中出現嚴重漏項時, 設計單位必須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主要為了防止設計人員在設計中故意漏項, 然後業主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簽訂裝修施工合同, 施工後裝飾公司再“低開高走”進行增項, 謀取不正當利益。
14 約定施工人員未按時完成設計圖所承擔的違約責任 例如可以約定每延期一天,
15 約定設計單位對設計圖的準確性負全責, 如因圖紙錯誤造成業主損失的, 設計單位必須進行全額賠償 明確進行約定, 以加強設計單位的管理以及設計人員的責任心, 同時也為業主維權保留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