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已經完成了《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條例(草案)》的初稿起草工作, 預計最快明年可出臺。 質檢總局法規司司長劉兆彬說:“除了已經納入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的汽車、玩具、食品和藥品外, 其他所有可能造成嚴重人身健康傷害的產品都可能納入召回範圍, 比如家用電器、公共服務設施等。 ”
劉兆彬透露, 現在質檢總局正在廣泛徵求企業和相關政府部門的意見。 “我們將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 積極努力, 儘快推出《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條例》, 提升缺陷產品召回管理的法律層級,
據介紹, 《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條例(草案)》要求企業對缺陷產品進行主動召回, 如果企業沒有主動召回, 政府可以責令其召回。 如果企業沒有主動召回而造成嚴重後果, 則可能面臨吊銷生產執照甚至法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