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潛規則”浮出水面―――
對於業主來說,
精裝修房省去了自己裝修的勞頓,
縮短了從交房到入住的時間;對於開發商來說,
精裝修使之得到了提升品牌與服務的機會。
這樣看來,
精裝修應該是“有百利而無一害”,
但實際上,
它卻給消費者帶來很多困惑甚至是麻煩,
開發商也因此背上了“因精裝修而大賺一筆”的惡名。
且不用細數精裝修的種種罪狀,
先來看看買房時對精裝修面積的核算,
便能看出精裝修有多少不確定因素在裡面。
精裝修面積等於建築面積?
陸女士購買了一套小戶型商品房,
由於房子是精裝修,
不可退換的贈品精裝修
張先生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開發商對精裝修面積核算的說法
記者以買房人的身份諮詢了多個精裝修項目並詢問了開發商核算精裝修面積的方法, 一些開發商含糊其詞, 更大一部分開發商則確定表示:精裝修面積等於建築面積,
說法一:具體怎麼核算我們還沒有最後明確。 這種說法一般是即將開盤的期房項目, 主要是為了儘早與業主簽訂認購協定, 到簽訂正式的買賣合同與裝修合同時, 無論開發商怎樣核算業主也只能認了。
說法二:公共部分也有精裝修。 開發商明確:精裝修面積等於建築面積, 是因為公共部分也是精裝修。 在記者認為, 普通住宅的公共部分應該談不上精裝修, 在記者詢問開發商該專案是否是公寓時, 他們的解釋是:本專案雖然是以普通住宅立項, 但是按照公寓建的。 這就無怪乎公共部分也是精裝修了。
說法三:沒有什麼為什麼。
說法四:精裝修是先核算出一個總價, 因為房子是按建築面積出售, 所以將精裝修的總價均攤在建築面積內, 這樣就有了精裝修均價××××元/平方米, 折入房價中贈送給業主的。 這種說法是最常規的一種說法, 也是最能解釋得通的說法。 但並不是所有的業主都能弄得明白這種“贈予”為什麼被要求無條件地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