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起, 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佈的《傢俱用材料分類》、《玻璃傢俱通用技術條件》以及《竹制傢俱通用技術條件》3項國家標準開始實施。
《傢俱用材料分類》規定了各種傢俱用材料的分類體系表及其編碼方法, 為每類傢俱材料提供了體系圖。 本標準的發佈可為傢俱材料市場管理、成品傢俱企業材料庫存管理以及傢俱材料電子商務管理提供科學的依據,
《玻璃傢俱通用技術條件》規定了玻璃部件的外觀指標、理化指標、安全性要求、力學性能指標、強度指標、鋼化標識等6項內容。
《竹制傢俱通用技術條件》規範了竹制傢俱的主要尺寸及其偏差、形狀和位置公差、材料、外觀、表面理化性能、力學性能、有害物質限量、阻燃性等8個方面的技術要求。 新標準明確規定應在產品標識、使用說明中按標準要求明示產品材料類別, 同時, 不應使用腐朽材、蟲蛀材、黴變材, 保證產品的用材品質;並規定了耐酸堿、耐幹熱、耐濕熱、耐冷熱溫差、耐衝擊、耐磨、耐香煙灼燒等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要求, 提高竹制傢俱的實用性能;同時, 嚴格規定了揮發性有害甲醛釋放量、苯、甲苯、TVOC有害遷移元素等的限量要求及阻燃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