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37年來, 這對老夫老妻卻是“聚少離多”, 因為感情不和兩人已分居28年之久了。 近日, 62歲的徐某將妻子尹某告上法庭, 要求解除兩人婚姻關係。 昨日, 法院一紙判決准許這對婚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的夫婦離婚。
1970年, 徐某和尹某經人介紹相識相戀, 兩年後在郫縣原紅星公社登記結婚。 “結婚後她嫌我掙錢少, 動不動就開口辱駡我, 還經常把我攆出家門。 ”徐某稱, 夫妻感情劍拔弩張, 1981年, 雙方又因家庭瑣事和經濟問題發生矛盾, 徐某被趕出家門至今不准回家。 兒子跟隨尹某生活, 今年已36歲並早已組建家庭生養了下一代。
誰料想, 尹某在庭上卻表示不願離婚。 “我們確實分居28年, 如果他支付兒子撫養費我可以考慮離婚。 ”她說, 自己沒有將徐某趕出去, 兩人婚前感情就一般。 有了兒子後, 丈夫經常幫乾親家幹活, 自家活反而讓她一個人幹, 並且因給兒子交學費發生矛盾, 徐就再沒回過家。
法院認為, 原被告雙方長期分居, 互不履行夫妻義務, 其責任雙方均有。 徐某以雙方感情完全破裂為由, 訴請與尹某離婚, 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