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爾摩之所以美, 首先因為它是一個水城。 海灣、河流相連, 海水、湖水交融, 水給斯德哥爾摩增添了靈氣和秀色。 然而, 40年前, 與其他許多工業化的城市一樣, 斯德哥爾摩的水資源遭到嚴重污染, 水中的生物開始絕跡。
為此, 瑞典於1969年出臺一部環境保護法,
斯德哥爾摩打造“綠色首都”的另一大舉措是妥善處理城市垃圾。 斯德哥爾摩很早就開始對各種生活垃圾進行分類處理。 所有的生活垃圾均由市政當局雇用的承包商負責收集。 全市共有5.5萬個垃圾收集點, 75輛垃圾車, 每輛垃圾車每天收集約5噸垃圾。 可燃垃圾回收後被直接送往熱電廠, 其焚燒產生的熱能用來發電或向當地居民供應熱水和暖氣。
在空氣污染的治理方面, 斯德哥爾摩也積累了不少經驗。 其中一大舉措就是收取交通擁堵費, 減少城區內行駛的機動車輛。
斯德哥爾摩5年多以前開始對進出城的機動車輛收取交通擁堵費, 收費時間從早晨6時30分到晚上6時30分, 週末及節假日全天不收費。 斯德哥爾摩市環境與衛生局局長瑟德爾霍爾姆說, 這項措施實施以來, 城區內行駛的機動車數量減少了20%, 同路程車輛行駛時間縮短了30%左右。
斯德哥爾摩在限制人們開車進城的同時, 大力發展公共交通, 尤其是使用清潔能源的公共交通工具。 斯德哥爾摩公共交通公司項目經理萊納特·哈爾葛籣介紹說, 目前該市運營的公共汽車中, 使用生物能源的占三分之一以上,
斯德哥爾摩市市長斯滕·努丁說:“我們建立‘綠色首都’的首要經驗是,
“歐洲綠色首都”評選活動於2008年5月推出, 旨在鼓勵歐洲城市加大改善環境的力度, 使城市更加乾淨、更加吸引人, 民眾有更加健康的生活。 在2009年的首次評選中, 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和德國的漢堡分別獲得2010年和2011年的“歐洲綠色首都”稱號。 根據2010年的評選結果, 西班牙的維多利亞和法國的南特將成為2012年和2013年的“歐洲綠色首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