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社區的業主, 如果發生樓上漏水的現象, 即給家居生活造成不便, 同時類似問題處理起來也很麻煩, 一是因為問題得及時解決, 二是要讓別人去解決。 那麼, 樓上漏水怎麼辦呢?
樓上漏水怎麼辦
一、查清情況再做判斷
發生樓上漏水, 首先應明確狀態。 一是要證明不是自己人為的去損壞的, 如果真是這樣, 那就該你自己來解決問題了。 二是在查明造成樓上漏水屬於鄰居的責任。 為了弄清情況, 受損業主可請房屋品質檢驗部門對漏水原因及應如何修補作出鑒定。 三是要看房子還是不是在質保期內, 因為一般新購房子的防水質保為5年, 管道質保為2年。 如果房子漏水即非人為, 又還在質保期內, 開發商就得擔起相應的責任。 當然, 如果你是最頂樓住戶, 發生樓上漏水, 必須是開發商或物業公司來進行維修的, 並且費用也由他們承但。
二、交涉執行方法
查清情況後, 如果樓上漏水的原因實為樓上鄰居的原因造成的話, 受損業主可根據自己掌握的情況, 向樓上或鄰居講清情況, 提出修補要求及修補期間對自己造成損害的賠償問題。
如果樓上鄰居不配合或不及時修補的話, 受損業主可根據《民法通則》第83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
當樓上鄰居不理會法院的判決, 受損方可以先自己請施工隊進行修補, 所花費的費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 再通過法院要求樓上鄰居進行賠償。 並且, 當樓上鄰居不主動進行賠償時, 受損害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樓上漏水樓下如何起訴
律師解答:《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您有樓上住戶的姓名、住址、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也可以, 只要是有明確的被告就行。 起訴時可以隨起訴狀一起提交電子照片, 要洗出來。 最好讓物業出具一份說明,
網友現身說法
獻計獻策
遇到這樣的問題, 有人自認倒楣自己找師傅維修,也有人執著維權,還有人維權成功。記者收集整理了本報家居俱樂部QQ群網友的各種回復,看看大夥是如何處理這事的。
妥協忍讓型
採用辦法:說好話,
費用自己全掏
說到漏水,網友“小薇”說她也有過這樣的遭遇。樓上住戶家的廚房水管因為使用時間比較久而漏水了。“小薇”打樓上住戶電話想協商解決,但這位鄰居總說自己今天忙明天忙。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小薇”沒有辦法,只好一方面跟樓上住戶說好話,另一方面自己找師傅維修,維修費花了1600元左右,這筆錢也全自己掏了。
執著維權型
採用辦法:找物業找社區協調,不行就走法律途徑
網友“相濡”說,樓上漏水,樓下遭殃,這樣的事情樓下的住戶就實在憋屈了。如果樓上的住戶實在不修,可以找物業出面協調,如果是沒有物業的老小區,可以找社區工作人員來協調,一般來說,社區的大媽都很熱心。如果還不行,物業可以開具證明,讓樓下業主根據《物權法》向樓上業主提起訴訟,對自己的損失進行賠償。
無奈反擊型
採用辦法:虛張聲勢,
說要封樓上住戶的水管
按道理說,業主給他人家裡造成了損失,理應要賠償或修理,不過現在確實有那麼一些無動於衷的人。本色裝飾負責人周華說,家居俱樂部顧問團上門幫忙中也處理過這樣的問題,當時的處理方法是維權的業主聲稱要叫個師傅把下水管用管帽封住,後來樓上的住戶很主動地開始維修,並與樓下業主平攤了費用。
不過發生鄰里糾紛,還是應該首先雙方協調,然後再找物業,不行再找協力廠商,萬不得已出此下策。
有人自認倒楣自己找師傅維修,也有人執著維權,還有人維權成功。記者收集整理了本報家居俱樂部QQ群網友的各種回復,看看大夥是如何處理這事的。妥協忍讓型
採用辦法:說好話,
費用自己全掏
說到漏水,網友“小薇”說她也有過這樣的遭遇。樓上住戶家的廚房水管因為使用時間比較久而漏水了。“小薇”打樓上住戶電話想協商解決,但這位鄰居總說自己今天忙明天忙。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小薇”沒有辦法,只好一方面跟樓上住戶說好話,另一方面自己找師傅維修,維修費花了1600元左右,這筆錢也全自己掏了。
執著維權型
採用辦法:找物業找社區協調,不行就走法律途徑
網友“相濡”說,樓上漏水,樓下遭殃,這樣的事情樓下的住戶就實在憋屈了。如果樓上的住戶實在不修,可以找物業出面協調,如果是沒有物業的老小區,可以找社區工作人員來協調,一般來說,社區的大媽都很熱心。如果還不行,物業可以開具證明,讓樓下業主根據《物權法》向樓上業主提起訴訟,對自己的損失進行賠償。
無奈反擊型
採用辦法:虛張聲勢,
說要封樓上住戶的水管
按道理說,業主給他人家裡造成了損失,理應要賠償或修理,不過現在確實有那麼一些無動於衷的人。本色裝飾負責人周華說,家居俱樂部顧問團上門幫忙中也處理過這樣的問題,當時的處理方法是維權的業主聲稱要叫個師傅把下水管用管帽封住,後來樓上的住戶很主動地開始維修,並與樓下業主平攤了費用。
不過發生鄰里糾紛,還是應該首先雙方協調,然後再找物業,不行再找協力廠商,萬不得已出此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