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與某裝潢公司簽訂了包工包料裝修合同, 打九折後總價為4.7萬元。 當第一階段工程結束時, 雙方發生了爭議, 裝潢被迫停工。 焦急的李女士到市消保委家裝辦請求幫助。
經瞭解, 李女士在裝修開始提出有些材料由自行採購, 並從預算中扣除, 結算時她要按打折前的合同原價扣除, 而裝潢公司認為應按打折後的價格扣除, 雙方為此爭執不下。
市消保委家裝辦為此向李女士解釋:預算總價打折後,
相應的每一個項目其實都是打了折,
在變更扣除後也應當按照打折後的價格計算。
置業提醒
市消保委家裝辦提醒廣大消費者,
在家庭裝潢中,
市場上有不少裝潢公司往往採取打折方法來吸引消費者,
但在裝修過程中,
若遇有變更專案後,
雙方往往因計算方法問題而引發糾紛。
這些糾紛一般有兩種情況造成:一是消費者自己誤解,
二是裝潢公司故意混水摸魚。
所以,
建議消費者應要求裝潢公司重新按照打折後的價格編制預算,
在增加專案時也要預先寫明具體增加的費用,
在每一期工程結束時根據雙方約定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