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典一:收房通知仔細核對
收房前, 開發商會給准業主發出《收房通知書》, 同時還會在媒體上發佈收房公告, 通知具體收房時間及必須帶齊的資料, 如購房合同、收款收據、私人方章、身份證等;另外還會在通知中列出需要繳納的稅費, 如契稅、大修基金、天然氣、有線電視等費用, 大家所要做的, 就是準備好足夠的資金, 最好能多帶一些, 以備不時之需。 “然而, 並非所有開發商都能做到按時交樓, 因此當業主收到通知時, 首先要看實際交樓日期是否超過了合同上約定的日期, 如超過了, 可考慮按合同索賠。
按規定, 如果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 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 則被視為開發商實際已將該房交付使用, 那麼購房者就應從通知單的最後期限之日起, 承擔所有購房風險責任及稅費。 黃金周期間, 有很多人都會出去遊玩, 但如果這個期間正好與合同上的收房日期衝突, 可以先電話諮詢置業顧問, 可以書面形式委託親友、律師進行, 也可及時與開發商商議另行約定時間, 並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
■寶典二:查清證件心裡有底
要收房了, 大家當然也要拿出《購房合同》保護自己的權益, 因此收樓前應研究一下合同中的交房約定,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其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開發專案品質承擔責任”、“房地產開發專案竣工, 經驗收合格後, 方可交付使用, 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 不得交付使用。 ”因此, 賈凱提醒大家, 在收房時需要求開發商出示《建設工程品質認定證書》(這是房屋通過有關部門品質驗收的憑證)、《住宅品質保證書》、《竣工驗收備案表》(簡稱“兩書一表”), 這些東西是證明住宅已經通過驗收, 屬於合格、合法可使用的房屋。
另外, 在收房時, 開發商還會準備各種相關驗收表格, 如《住戶驗房交接表》與《驗收意見表》等,
■寶典三:先驗完房再交稅費
賈凱告訴記者, 目前市場上交房有兩種程式, 一種是先繳費後收房, 一種是先收房後繳費, 別看這一前一後, 性質卻很不同, 而開發商在收房時更喜歡讓業主先繳費後收房, 這樣當然是對開發商有利, 而對業主不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 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賈凱建議, 業主們在收房時一定要堅持先驗收再繳納稅費, 否則一旦交過錢, 在驗收的過程中發現問題解決起來就會比較麻煩, 應該由物業先陪同驗收, 確認各方面可以達到入住標準時再繳納稅費, 辦理相關手續。
賈凱提醒大家, 對方收錢開票時, 現在一般開的都是收據, 並會承諾後期更換發票, 因此必須注意票據上的印章是開發商的還是物業公司的, 要確定印章是開發商的才對。
■寶典四:進門驗房看摸敲打
另外, 可以帶個小釘錘輕輕敲打牆壁, 聽聽有無異樣的聲音, 確定是否有空鼓現象。 如果只有個別空鼓現象, 雖然不會影響正常使用, 但必須要求工作人員儘快處理。
防盜門也是一個重要的驗收方面, 首先看看門安裝得是否端正, 是否有前、後兩組鑰匙, 前組鑰匙是否可以順利打開門鎖。 另外, 在收房時貓眼如果沒有安裝, 可以透過貓眼的孔, 摸一摸門的厚度, 以及其中是否有填充物, 如果其中的填充物是泡沫板、紙片什麼的, 門的品質就值得懷疑了。
門的品質就值得懷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