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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進口光伏產品出臺新規

最近, 澳大利亞太陽能光伏安全新標準AS/NZS 5033:2012開始強制執行, 自7月16日起, 澳洲能源局(Clean Energy Commission, CEC)光伏元件列名認證將執行新的申請要求。

新規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變化:一是CEC認證不再接受EN標準的證書和報告(EN 61215、EN 61646、EN 61730)二是對於安裝在屋頂及其他建築上的光伏元件, 必須通過IEC 61730-2中有關防火測試的要求, 防火等級為C級三是新增附錄H1, 針對光伏逆變器安全標準IEC 62109-2的引入日期, 太陽能逆變器符合IEC 62109-1和IEC 62109-2的要求由原來的2014年7月1日向後順延至2015年7月1日也就是說, 到2015年, 光伏逆變器申請CEC註冊時才需附上IEC 62109-1和IEC 62109-2的證明檔四是新增接地故障警報,

並要求於2015年7月1日強制執行五是改變第4.2節“光伏陣列最大電壓”中電壓的計算方式。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企業, 降低出口產品對歐美的依存度, 適當轉移方向至新興市場。 在開拓新興市場的過程中, 企業首先應正確認識出口國政策法規, 及時調整產品性能等以滿足出口國要求。 提高產品自我測試能力, 在生產各個環節保證產品品質符合要求。 引進國外先進技術, 提升企業科技水準, 以改善提高多晶矽純度、光伏轉換率等產品性能。 強強聯合, 在市場不穩定的情況下, 企業應加強橫向合作, 共同發展, 避免在優勝劣汰的形勢下慘澹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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