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折舊:指房產在使用時間內損耗的價值, 稱房產折舊。 計算時通常採用直減法(使用年限法, 定額折舊法), 將房產應提取的數額,
房產每年折舊額=[房產原值(計價時的淨值)—殘餘價值+清理費用]/房產預計使用年限(尚能使用年限)
房屋耐用年限:通常指房屋能按其設計功能正常使用的年限房地產估價師。 以主體結構確定的建築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級:一級耐久年限100以上適用於重要的建築和高層建築。 二級耐久年限50~100年適用於一般性建築。 三級耐久年限25~50年適用於次要的建築。 四級耐久年限15年以下適用於臨時性建築。
房屋修繕 :是指對已建成的房屋進行拆改、翻修和維護, 以保障房屋的住用安全, 保持和提高房屋的完好程度與使用功能。
房屋完好率:是指完好房屋和基本完好房屋建築面積與全部房屋建築面積之比。
危房率:是指危險房屋的建築面積與房屋建築總面積之比。 計算公式:危房率=危險房屋建築面積÷總的房屋建築面積×100%
翻修工程:是指凡需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的工程。 翻修後的房屋必須符合完好房屋標準的要求。
大修工程:是指凡需牽動或拆換部分主體構件, 房地產估價師|但不需要全部拆除的工程。 大修後的房屋必須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標準的要求。
中修工程:是指凡需牽動或拆換少量主體構件, 但保持原房屋的規模和結構的工程。 中修後的房屋70%以上必須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的要求。
小修工程:是指凡以及時修復小損小壞,
綜合維修工程:是凡成片多幢(大樓為單幢)大、中、小修一次性應修盡修的工程。 綜合維修後的房屋必須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標準的要求。
房屋修繕投資:是指對房屋進行各項修繕的投資。
保修期:是指物業開發建設單位在物業交付使用後, 對業主承擔保修責任的期限。
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住宅社區或單幢住宅內, 建設費用已分攤進入住房銷售價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 路、照明、鍋爐、暖氣線路、煤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商品房維修基金:是指按建設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建住房[1998]213號)的規定, 新建商品住宅(包括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後建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房改房維修基金:是指按建設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建住房[1998]213號)的規定, 公有住房出售後建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公共維修基金額: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後建立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總額。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房地產估價師|簡稱維修基金)是指按建設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建住房 [1998]213號)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