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訊污染對人、動物、儀器儀錶以及建築物均構成危害,
其危害程度主要取決於雜訊的頻率、強度及暴露時間。
雜訊危害主要包括: ⑴雜訊對聽力的損傷
雜訊對人體最直接的危害是聽力損傷。
人們在進入強雜訊環境時,
暴露一段時間,
會感到雙耳難受,
甚至會出現頭痛等感覺。
離開雜訊環境到安靜的場所休息一段時間,
聽力就會逐漸恢復正常。
這種現象叫做暫時性聽閾偏移,
又稱聽覺疲勞。
但是,
如果人們長期在強雜訊環境下工作,
聽覺疲勞不能得到及時恢復,
且內耳器官會發生器質性病變,
即形成永久性聽閾偏移,
有研究表明, 雜訊污染是引起老年性耳聾的一個重要原因。 此外, 聽力的損傷也與生活的環境及從事的職業有關, 如農村老年性耳聾發病率較城市為低, 紡織廠工人、鍛工及鐵匠與同齡人相比聽力損傷更多。
⑵雜訊能誘發多種疾病
因為雜訊通過聽覺器官作用於大腦中樞神經系統, 以致影響到全身各個器官, 故雜訊除對人的聽力造成損傷外, 還會給人體其它系統帶來危害。 由於雜訊的作用, 會產生頭痛、腦脹、耳鳴、失眠、全身疲乏無力以及記憶力減退等神經衰弱症狀。
⑶雜訊對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干擾
雜訊對人的睡眠影響極大, 人即使在睡眠中, 聽覺也要承受雜訊的刺激。
⑷雜訊對動物的影響
雜訊能對動物的聽覺器官、視覺器官、內臟器官及中樞神經系統造成病理性變化。 雜訊對動物的行為有一定的影響, 可使動物失去行為控制能力, 出現煩躁不安、失去常態等現象,
⑸特強雜訊對儀器設備和建築結構的危害
實驗研究表明, 特強雜訊會損傷儀器設備, 甚至使儀器設備失效。 雜訊對儀器設備的影響與雜訊強度、頻率以及儀器設備本身的結構與安裝方式等因素有關。 當雜訊級超過150dB時, 會嚴重損壞電阻、電容、電晶體等元件。 當特強雜訊作用于火箭、宇航器等機械結構時, 由於受聲頻交變負載的反復作用, 會使材料產生疲勞現象而斷裂, 這種現象叫做聲疲勞。
一般的雜訊對建築物幾乎沒有什麼影響, 但是雜訊級超過140dB時, 對輕型建築開始有破壞作用。 例如, 當超聲速飛機在低空掠過時, 在飛機頭部和尾部會產生壓力和密度突變,
雜訊是一類引起人煩躁、或音量過強而危害人體健康的聲音。 雜訊污染主要來源於交通運輸、車輛鳴笛、工業噪音、建築施工、社會噪音如音樂廳、高音喇叭、早市和人的大聲說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