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比與調和, 是互為依存的、矛盾統一的兩個方面, 都是獲得色彩美感和表達主題思想與感情的重要手段。 在一個畫面中, 根據表現主題的不同要求, 色調可以以對比因素為主, 也可以以調和因素為主。 在感情上的反映, 一般積極的、愉快的、刺激的、振奮的、活潑的、輝煌的、豐富的等等情調, 是以對比為主的色調來表現的。 舒暢、靜寂、含蓄、柔美、樸素、軟弱、幽雅、沉默等情調, 宜用調和為主的色調來表現。
同種色調和, 是指任何一個基本色, 逐漸調入白色或黑色, 可以產生單純的明度變化的系列色相。 這趨向明亮或深暗的不同層次的顏色, 可稱為同種色或同次色, 有極度調和的性質。 如果一組對比色, 雙方同時混入白色或黑色, 純度都會降低, 色相個性會削弱, 加強了調和感。
相鄰色、類似色的調和, 是在色彩中包含的類同色佔優勢, 色相、純度、明度等色彩因素十分近似, 對比特徵不明顯, 屬於調和的色彩關係。 如相鄰色紅與紅橙、紅與紅紫、黃與黃綠;類似色如深紅、大紅、玫瑰紅、朱紅等。 類似色的色對比稍強於相鄰色。
無論什麼顏色, 與非彩色的黑、白、灰配置在一起時, 都可以產生調和效果。
對比兩色中,
對比色雙方, 如一方混入對方的色彩, 或雙方都混入對方的色彩, 可縮小差別,
兩個不調和的對比色之間, 處理一個與兩個對比色都能諧調的色彩, 就可以使不諧調的兩個對比色諧調起來。 如在紅綠對比色中, 間以與紅綠都能調和的黃色, 紅綠的對比強度就會減弱, 而趨向調和。 在擺設寫生靜物時, 主體物中如有強對比不協調的色彩時, 在配襯布時往往根據以上的規律, 考慮合適的襯布色彩, 使靜物具有對比諧調的整體色彩效果。
色彩的對比與調和原則, 在色彩實踐中是一個重要而值得探討研究的問題。 以上, 所談及這方面的知識和色彩對比調和的一些方法, 實際上只能起到一些啟發作用。 有關色彩各種形式的對比與各種方法的調和, 是異常複雜的, 它們表達的主題與感情也是十分廣泛的。 我們只有在真正具有色彩的基礎能力後, 不斷地在色彩實踐中舉一反三, 逐步深入領會色彩的對比、諧調規律, 才能充分發揮色彩的表現力與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