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四分店被告熏壞新郎 東四分店被告熏病小狗
晨報訊(記者 顏斐)新郎官郭先生在西城區法院狀告 “巴黎婚紗”西四分店結婚照片中甲醛含量超標一案還未有結果, 另一位受害人裴女士又以同樣的理由將該店的東四分店推上被告席。 記者從東城法院瞭解到, 此案已經正式受理。
據裴女士說, 自2003年8月起, 她和丈夫到被告東單店拍攝婚紗照, 至2004年12月共支付婚紗拍攝費用28000餘元。 今年1月19日, 他們將照片及相冊取回家, 將60英寸義大利皮紋紙照片懸掛於臥室, 其他尺寸的水晶照片放置於居室內。 “照片擺放到家中後,
今年6月底, 裴女士從報紙上看到郭先生狀告婚紗照甲醛含量超標、釋放臭氣的報導, 她發現家裡的照片也散發著強烈的臭氣, 這才意識到是婚紗照片的問題。 裴女士說, 當天, 她將所有散發臭氣的照片封存與家人隔離, 迄今為止近20天, 小狗的皮膚已明顯好轉。 6月29日, 經國家地質實驗測試中心對照片甲醛濃度進行檢測,
裴女士要求被告退還婚紗拍攝費;賠償誤工費、交通費、治療小狗皮膚病所發生的費用等3000元。 同時賠償精神損失費2000元及支付檢測費1200元。
據瞭解, 在郭先生起訴巴黎婚紗案開庭當天, 有七八名受害者到庭聲援。 影樓則認為, 照片不會甲醛超標。 目前, 他們正在和郭先生進行磋商, 不排除分別起訴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