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大部分時間是在一個人造的環境中度過的, 然而人造環境中的絕大部分又是室內環境。 因此, 現代室內設計(或稱室內環境設計)是人環境設計系列中體現與人關係最為密切的環節。
從宏觀來看, 室內設計的總體包括藝術風格, 往往能從一個側面反映相應時期社會物質和精神生活的特徵。 隨著社會發展所展現的歷代室內設計, 總是標記著時代的印記, 猶如一部無字的史書。 這是由於室內設計從設計構思到施工工藝, 從裝飾材料到內部設施, 必須和當時社會的物質生產水準、社會文化和精神生活狀況聯繫在一起。
從微觀的、個別的作品來看, 室內設計水準的高低、品質的優劣又都與設計者的專業素質和文化藝術素養等聯繫在一起。 至於各個單項設計最終實施後所表現的品位, 又和該項工程具體的施工技術、用材品質、設施配置情況, 以及與建設者即業主的協調密切相關。 設計是具有決定意義的關鍵環節和前提, 但最終成果的品質有賴於設計——施工——技術的保證。
室內設計是從建築創作中分享出來的新事物, 它們有各自的特殊性及研究物件。 建築設計關心的是室外環境、建築外觀及各樓層的平面功能佈局,
室內設計是根據建築物的使用性質、所處環境與相應標準, 運用物質技術手段和建築美學的原理, 創造功能合理、舒適優美、滿足人們物質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內環境。 這一空間的環境既具有使用價值, 滿足相應的功能要求, 又能反映歷史文脈、建築風格、環境氣氛等精神因素。
設計構思時, 需要運用物質技術手段, 即各類裝飾材料和設施設備等, 這是容易理解的;但還需遵循建築美學原理, 這是因為室內設計的藝術性, 除了包含與繪畫、雕塑等藝術共同的美學法則(如對稱、均衡、比例、節奏等)之外,
現代室內設計有很高的藝術要求, 其涉及的設計內容又有很高的技術含量, 對室內設計含義的理解, 以及它與建築設計的關係, 從不同的視角、不同的側重點來分析, 許多學者都不少深刻見解, 值得我們仔細思考和借鑒。 例如:認為室內設計既是建築設計的繼續和深化, 又是室內空間和環境的再創造。 認為室內設計是靈魂, 是人與環境的聯繫, 是人類藝術與物質精神文明的完美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