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家裝修, 不慎砸穿了袁女士租住的公寓牆壁。 令她著急的是, 鄰家業主陳先生與出租公寓負責人商定了補牆事宜, 兩者卻都對房客袁女士被破損牆皮砸壞的物品不放在心上。 袁女士於是致電本報。
袁女士說, 她於去年6月起租住了由依仙湖居管理處負責放租的依仙湖居7樓的一間公寓。 幾天前, 鄰家裝修, 不慎砸穿了這間公寓的牆壁。 破碎的牆皮、磚渣紛紛下落, 砸壞了袁女士陳列在公寓內的一些物品。 她及時將情況告訴了鄰家業主陳先生和負責出租公寓的依仙湖居管理處。 不料, 兩者均敷衍了事,
記者接報趕到袁女士所租的公寓, 看到牆壁破損處長約0.3米, 寬0.2米。 袁女士帶記者找到依仙湖居管理處, 負責出租公寓的有關工作人員表示, 他們對該情況不是視而不見, 而是管理處、鄰家業主陳先生和房客袁女士三者之間尚無聚在一起商討解決的機會。 他進一步解釋說, 其實, 鄰家業主陳先生已與管理處商定了修補遭損的牆壁事宜, 待牆補好後, 會與袁女士商討賠償受損物品的問題。
袁女士則表示, 修補牆壁與賠償房客的受損物品應當同時商定。 如果鄰家業主陳先生修牆之後仍對公寓租客的受損物品置之不理, 就更加麻煩。 最後, 管理處工作人員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