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因其價格優勢以及周邊成熟的配套設施而為不少市民青睞。 但相對於商品房而言, 二手房買賣存在更多的風險。 為此, 專業房產律師專門總結了買賣二手房的八個注意事項, 提醒買房人注意。
注意事項一
房屋買賣前, 驗證產權證是買房人一般都不會忽略的環節, 但產權證的真實性並不是所有人都會考慮的。 最直接、有效的防範方法, 是到房地產產權登記部門進行查詢, 核實產權的真實性。
注意事項二
出賣人具有合法處分權, 是保證“二手房”買賣行為合法有效的基本條件,
注意事項三
在簽訂買賣合同後, 如果賣房人又將該房屋賣給他人, 並且辦理了過戶手續, 致使先前的買賣合同無法履行。 “預告登記”是避免這一注意事項的有效手段, 但買房人要注意, 必須在預告登記後三個月內去辦理申請產權變更登記, 超過三個月未申請的, 預告登記失效。
注意事項四
購買的房屋正由出賣人或承租人居住的情況下,
注意事項五
一些沒有辦理產權證的房屋, 是因為存在難以解決的問題(如開發商欠繳政府費用、設計變更未經批准等), 可能在長時間內無法取得產權證。 如購買此類房屋, 先要把未辦理產權證的原因弄清楚, 對未來風險有充分考慮, 再決定是否購買。
注意事項六
如果房屋存在被抵押、被法院查封等產權受限制的情況存在, 買房人在購買房屋後, 將無法順利取得所有權, 甚至可能造成經濟損失。 買房人應事先到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查詢,
注意事項七
為賣出房屋, 賣房人經常會向買房人提供虛假資訊和承諾, 但有些內容並未寫進合同中。 事後, 當買房人發現問題時, 有苦難言。 為避免這一方面的問題, 買房人應就關心的問題詢問賣房人後, 盡可能去核實情況的真實性, 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寫入合同。
注意事項八
原房主如果欠繳水、電、暖氣、有線電視等費用, 會導致買房人無法正常使用這些附屬設施。 買房人首先要瞭解清楚相關情況, 同時把法律責任明確寫進合同當中來約束賣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