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A設計的臺北藝術中心包括一座可容納1500人的大型劇院及兩座分別可容納800人的中型劇院。 三個體量不一的劇院部分嵌入到由波浪形玻璃包裹的正方體中, 既可相互獨立又可打通連接, 給戲劇工作者進行更具實驗性戲劇實踐提供更多新的可能性。 同時, 公眾也可沿著立方體內的公共路線去體驗部分後臺空間, 這在普通劇院裡通常都無法看到。
OMA將和臺灣當地的大元建築及設計事務所共同打造這一4萬平方米的建築。 專案預計於2013年建成, 總工程預算為38億新臺幣(約9000萬歐元)。 臺北市政府希望藝術中心能幫助當地表演團體發展的同時,建立臺北文化中心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