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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面積“縮水” 如何測量房屋面積?

收房的手續和過程比較麻煩, 其中有一個不容忽視的步驟, 那就是對房屋的面積進行測量, 當房屋的面積誤差超出一定範圍的時候, 買房人有權要求退房。 那麼如何測量房屋面積呢?今天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步驟。

工具:普通皮尺、計算器。

注意:測算是指測量和計算兩個不同步驟。

測量:主要是量取住宅的實際尺寸

如何測量房屋面積

步驟一:獲取詳細的標準層或自家所在樓層平面圖。

根據詳細的住宅平面圖測量和計算才能方便而準確。 平面圖中應包括住宅的主要資料有:各房間的軸線尺寸(即承重牆或柱的中心線之間的尺寸)和外牆的總尺寸, 即兩道尺寸線, 還有各房間的使用面積。

大部分住戶都在標準層, 測量和計算主要根據標準層圖紙和面積。

如果住宅所在樓層較為特殊, 如底層、頂層, 則要用所在樓層的圖紙。 為了測算一戶面積, 可以不對全樓的面積進行測算。

步驟二:測量和計算自家內部使用面積和建築面積。

使用面積的測算。 對房間內部測量所得到的尺寸, 是房間軸線尺寸減去牆體厚度和抹面厚度的尺寸, 不能作為面積中的尺寸。 也就是說, 根據這個尺寸算出的面積並非是使用面積。 使用面積是按軸線尺寸除去結構厚度尺寸的房間內部尺寸計算的。 一般來說, 承重牆體是磚牆時, 結構厚24cm, 寒冷地區外牆結構厚度為37cm, 混凝土牆結構厚度20cm或16cm, 非承重牆12cm、10cm、8cm不等。 一般來說, 軸線位於牆體的中間, 中間兩側各為半個牆厚。

白灰抹面厚度一般為2~3cm(具體圖紙中應標注)。

測量位置應在距地面1~1.2米高處。 對於軸線尺寸360cm的房間, 測量結果應是360-20-2.5×2=335cm。 據此可推算出房間內部軸線尺寸360cm, 計算尺寸340cm。 尺寸誤差如果在幾釐米之內, 說明抹灰厚度不準確、不均勻, 一般不影響軸線尺寸和房間內部尺寸。

如果誤差接近或超過20cm則可能有問題。 測量出房間兩個方向的內部尺寸, 相乘即得房間使用面積。 門窗洞口的面積不計入使用面積。

各房間(包括:門廳、過道、廳、臥室、廚房、衛生間、儲藏室、壁櫃、陽臺等非固定結構圍成的空間)使用面積之和為住宅總使面積。

住宅內建築面積的測算

將自家住宅與別家、公共部分的相接處沿軸線分開, 自家軸線之間的總面積為住宅內的總建築面積。 其計算方法, 一種是將總使用面積再加上各段牆體的結構面積;一種是直接計算自家軸線所圍成的幾何圖形面積。 但住宅內的總建築面積在圖紙中一般不標注, 沒有實質意義, 僅供下一步計算整套住宅建築面積使用。

建築面積計算規則

一般規定

1.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按房屋外牆(柱)勒腳以上各層的週邊水準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米(含2.20 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築。

2.房屋共有建築面積系指各產權人共同佔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築面積。

3.房屋使用面積系指房屋戶內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間面積,按房屋的內牆面水平面積計算。

4.房屋層數是指房屋的自然層數,一般按室內地坪±0.00m以上計算。假層、附層(夾層)、插層、閣樓(暗樓)、裝飾性塔樓,以及突出屋面的樓梯間、水箱間不計層數。

5.房屋所在層次是指本權屬單元的房屋在該幢樓房中的第幾層。地下層次以負數表示。

6.房屋結構(如牆、柱)佔用的面積,包括地下室所佔用的面積,但不包括天井、牆外陽臺、客觀存在外樓梯等佔用的面積。

計算全部建築面積的範圍

1.永久性結構的單層房屋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單層房屋內如帶有部分樓層者,符合規則一般規定的亦應計算建築面積。

2.多層和高層房屋按各層建築面積的總和計算。

3.房屋內的技術層(管道層、附層、夾層等)層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其牆週邊水平面積計算。

4.穿過房屋的通道,房屋內的門廳、大廳均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門廳、大廳內的回廊部分,層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其水準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5.樓梯、樓梯間、電梯(觀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層計算建築面積。

6.屬永久性結構有上蓋的室外樓梯,按各樓層週邊水準投影面積計算。

7.房屋屋面上屬永久性建築,層高在2.20 米以上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按週邊水平面積計算。

8.原始設計斜面結構屋頂下加以利用的空間,高度在2.20 米以上的部位,按其週邊水準投影面積計算。

9.挑樓、全封閉的陽臺接週邊水準投影面積計算。

10.與房屋相連的有柱走廊、兩房屋間有上蓋和柱的走廊,均按柱週邊水平面積計算。

11.房屋間永久性的、封閉的架空通廊,按週邊水準投影面積計算。

12.層高在2.20 米以上的地下層(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車庫、地下商場等)及其相應出入口,按其外牆(不包括採光井、防潮層及保護牆)週邊水平面積計算。

13.有柱或圍護結構的門廊、門鬥,按其柱或圍護結構週邊水平面積計算。

14.玻璃幕牆、金屬幕牆以及其他材料幕牆等作為房屋外牆的,按其週邊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既有主牆體又有幕牆時,以主牆體為准計算建築面積。其牆厚亦按主牆體厚度計算。

15.屬永久性建築層高在2.20 米以上有柱的車棚、貨棚等按柱週邊水平面積計算。

16.與房屋相通的有柱雨蓬按柱週邊水平面積計算。雨蓬上蓋面積小於柱週邊水平面積時,按上蓋水準投影面積計算。

17.室內體育館按實際層數計算建築面積。體育館(場)看臺下空間加以利用的,高度在2.20 米以上的部位,按其週邊水準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多層按多層計)。

18.機械車庫不論其高度和停放層數,均按一層計算。

19.依坡地建築的房屋,利用吊腳做架空層有圍護結構的,按其高度在2.20 米以上部位的週邊水準投影面積計算。

20.房屋的伸縮縫,若與室內相通的,伸縮縫計算建築面積。

計算一半建築面積的範圍

1.與房屋相連有上蓋無圍護結構的走廊、簷廊,按其圍護結構週邊水平面積的一半計算。

2.獨立柱、單排柱的門廊、雨蓬、車棚、貨棚等,按其上蓋水準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3.未封閉的陽臺、挑廊,按其圍護結構週邊水準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當圍護結構向內傾斜時,按圍護結構上沿週邊水準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當圍護結構向外傾斜或外凸時,按底板外沿水準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4.無頂蓋的室外樓梯按各樓層週邊水準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5.有頂蓋不封閉的架空通廊,按其週邊水準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不計算建築面積的範圍

1.層高小于2.20 米的房屋及房屋附屬部位。

2.突出房屋牆面的構件、配件、裝飾柱、垛、勒腳、臺階、無柱雨棚等,以及有主牆體的玻璃幕、金屬幕及其他材料幕牆。

3.房屋之間無上蓋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房屋天面上的花園、泳池。

5.頂層挑台的底板局部是下層房屋的上蓋時,挑台整體不計算建築面積。

6.房屋的平臺、花台、曬臺及與室內不相通的類似於陽臺、挑廊、簷廊等。

7.建築物內的操作平臺、上料平臺及利用建築物的空間安置箱、罐的平臺。

8.騎樓、過街樓的底層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臨街樓房挑廊下用作社會公共通道的,不論其是否有柱,是否有圍護結構,都不計算建築面積。

9.屋面上有柱有蓋但無圍護結構的一些觀景建築設施。

10.利用引橋、高架路、高架橋路面作為頂蓋的建築。

11.廣場式室外樓梯。

12.獨立煙囪以及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幹、支線。

13.與房屋室內不相通的房屋間伸縮縫。*來源於網路


一般規定

1.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按房屋外牆(柱)勒腳以上各層的週邊水準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米(含2.20 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築。

2.房屋共有建築面積系指各產權人共同佔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築面積。

3.房屋使用面積系指房屋戶內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間面積,按房屋的內牆面水平面積計算。

4.房屋層數是指房屋的自然層數,一般按室內地坪±0.00m以上計算。假層、附層(夾層)、插層、閣樓(暗樓)、裝飾性塔樓,以及突出屋面的樓梯間、水箱間不計層數。

5.房屋所在層次是指本權屬單元的房屋在該幢樓房中的第幾層。地下層次以負數表示。

6.房屋結構(如牆、柱)佔用的面積,包括地下室所佔用的面積,但不包括天井、牆外陽臺、客觀存在外樓梯等佔用的面積。

計算全部建築面積的範圍

1.永久性結構的單層房屋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單層房屋內如帶有部分樓層者,符合規則一般規定的亦應計算建築面積。

2.多層和高層房屋按各層建築面積的總和計算。

3.房屋內的技術層(管道層、附層、夾層等)層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其牆週邊水平面積計算。

4.穿過房屋的通道,房屋內的門廳、大廳均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門廳、大廳內的回廊部分,層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其水準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5.樓梯、樓梯間、電梯(觀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層計算建築面積。

6.屬永久性結構有上蓋的室外樓梯,按各樓層週邊水準投影面積計算。

7.房屋屋面上屬永久性建築,層高在2.20 米以上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按週邊水平面積計算。

8.原始設計斜面結構屋頂下加以利用的空間,高度在2.20 米以上的部位,按其週邊水準投影面積計算。

9.挑樓、全封閉的陽臺接週邊水準投影面積計算。

10.與房屋相連的有柱走廊、兩房屋間有上蓋和柱的走廊,均按柱週邊水平面積計算。

11.房屋間永久性的、封閉的架空通廊,按週邊水準投影面積計算。

12.層高在2.20 米以上的地下層(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車庫、地下商場等)及其相應出入口,按其外牆(不包括採光井、防潮層及保護牆)週邊水平面積計算。

13.有柱或圍護結構的門廊、門鬥,按其柱或圍護結構週邊水平面積計算。

14.玻璃幕牆、金屬幕牆以及其他材料幕牆等作為房屋外牆的,按其週邊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既有主牆體又有幕牆時,以主牆體為准計算建築面積。其牆厚亦按主牆體厚度計算。

15.屬永久性建築層高在2.20 米以上有柱的車棚、貨棚等按柱週邊水平面積計算。

16.與房屋相通的有柱雨蓬按柱週邊水平面積計算。雨蓬上蓋面積小於柱週邊水平面積時,按上蓋水準投影面積計算。

17.室內體育館按實際層數計算建築面積。體育館(場)看臺下空間加以利用的,高度在2.20 米以上的部位,按其週邊水準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多層按多層計)。

18.機械車庫不論其高度和停放層數,均按一層計算。

19.依坡地建築的房屋,利用吊腳做架空層有圍護結構的,按其高度在2.20 米以上部位的週邊水準投影面積計算。

20.房屋的伸縮縫,若與室內相通的,伸縮縫計算建築面積。

計算一半建築面積的範圍

1.與房屋相連有上蓋無圍護結構的走廊、簷廊,按其圍護結構週邊水平面積的一半計算。

2.獨立柱、單排柱的門廊、雨蓬、車棚、貨棚等,按其上蓋水準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3.未封閉的陽臺、挑廊,按其圍護結構週邊水準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當圍護結構向內傾斜時,按圍護結構上沿週邊水準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當圍護結構向外傾斜或外凸時,按底板外沿水準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4.無頂蓋的室外樓梯按各樓層週邊水準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5.有頂蓋不封閉的架空通廊,按其週邊水準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不計算建築面積的範圍

1.層高小于2.20 米的房屋及房屋附屬部位。

2.突出房屋牆面的構件、配件、裝飾柱、垛、勒腳、臺階、無柱雨棚等,以及有主牆體的玻璃幕、金屬幕及其他材料幕牆。

3.房屋之間無上蓋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房屋天面上的花園、泳池。

5.頂層挑台的底板局部是下層房屋的上蓋時,挑台整體不計算建築面積。

6.房屋的平臺、花台、曬臺及與室內不相通的類似於陽臺、挑廊、簷廊等。

7.建築物內的操作平臺、上料平臺及利用建築物的空間安置箱、罐的平臺。

8.騎樓、過街樓的底層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臨街樓房挑廊下用作社會公共通道的,不論其是否有柱,是否有圍護結構,都不計算建築面積。

9.屋面上有柱有蓋但無圍護結構的一些觀景建築設施。

10.利用引橋、高架路、高架橋路面作為頂蓋的建築。

11.廣場式室外樓梯。

12.獨立煙囪以及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幹、支線。

13.與房屋室內不相通的房屋間伸縮縫。*來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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