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裝修中, 藝術形式是個靈魂性的問題, 似乎難以琢磨莫衷一是。 擺在我們面前的問題是, 在考慮店內裝修形式時, 怎樣擺好形式與內容的關係呢?顯然, 沒有把關係處理好, 就去單純的追求所謂的裝修風格與形式, 是本末倒置、捨本逐末的做法,
在室內設計創作中, 不能讓某種固定的形式束縛住活躍的思路。 例如在追求清新淡雅的居住氣氛時, 就應大膽地拼除繁瑣的裝修紋樣, 在組合上採用簡潔的線、面、體重構的裝修空間, 以顯其純。
在色彩上選用中間色調, 以顯其雅。 在質感上擇其光與粗, 以顯其爽。 再加上合適得體的飾物, 如:窗簾、盆景、雕塑、繪畫、壁掛、燈具等以顯其韻。 這些皆是體現內涵的室內裝修設計的手段, 有了這樣的內涵做為依據, 其裝修形式會自然地脫穎而出, 何必削足適履拘泥於形式的框子呢?臺灣學者杜文正先生曾說過:“室內設計是建築設計的延長, 都是為了提供人類更舒適之環境的創作中,
在服裝店裝修中應重視“綠色設計”的問題。 如:陽光的充分利用, 除有利於創造明窗淨几的氣氛之外, 還可以有利於紫外線消毒殺菌。 保證通風的暢通, 除可攝取新鮮空氣外, 還可有機的借進室外景觀。
有的業主在家裝時, 忽略了通風採光的問題, 把窗簾設置的比較封閉, 致使室內幽暗氣悶, 令人感到十分壓抑, 而且還有礙人們的健康。 還有的把暖氣罩設計的不夠通透, 造成氣流受阻, 既影響了取暖效果, 還損失了能源。 也有的服裝店裝修在頂部燈具的選擇上, 常將注意力單純地集中在美觀上, 忽略了照明的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