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會在各大媒體渠道上看到或者是聽到, 某某業主跟某某公司發生裝修糾紛, 兩者鬧的不可開交。 而作為業主, 我們每個人都希望我們的裝修一帆風順。 但如果真的出現了裝修糾紛, 我們就要針對合同進行違約維權。
一、私自拆改房屋
未經業主同意, 裝修公司以任何理由私自拆改房屋, 由此造成的損失都應該全部賠償給業主。
二、工程質量與規定不符
如果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所規定, 業主有權要求裝修公司在合理的限制時間內無償修理或返工, 并承擔工程逾期交付的賠償責任。
三、未經業主允許, 隱蔽項目仍繼續施工
對于一些隱蔽項目, 例如墻面、地板、水電工程、吊頂基層處理等, 如果未經過業主驗收認可, 裝修公司不可繼續施工, 否則業主有權要求停工并責令其賠償。
四、逾期完工
裝修公司無正當理由, 超過約定期限完成工程的,
裝修公司提供假冒偽劣材料, 因裝修公司引起室內空氣污染監測超出約定標準的, 均由裝修公司賠償損失并負責治理。
合同之中一般都規定得比較細、尤其在動工權限、工程質量、隱蔽項目施工、用材等方面最不能掉以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