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市民致電晚報熱線反映, 他們在家美家居廣場購買家具后, 商家不提供發票只有銷貨單, 感覺很不合理, 希望記者予以關注。
購買家具只有收據
譚女士最近在家美家居廣場一家具店購買了一套4萬元的組合沙發, 但是在使用了一段時間后沙發的許多位置都開裂了。
譚女士找到商家要求退貨時, 商家告訴她只能維修不能更換, 這時譚女士想起自己買沙發時沒有索要發票, 只有一個銷貨單, 便要求商家補開發票, 但商家要譚女士自己出1000元的稅款才能補開發票, 商家還告訴譚女士整個商場的家具店都沒有發票。
不開發票成潛規則?
8月6日下午, 記者來到家美家居廣場進行現場調查。 當記者走進4樓一家家具店, 問到購買家具能否開具發票時, 店員告訴記者, 買家具一般不開發票, 只開收據可以打折, 而且這種情況不只他們一家, 整個賣場內的家具商鋪都不開發票。
如果顧客一定要開具發票, 則需自行承擔稅費, 這主要是因為家具的售價不含稅。 記者在一家賣衛浴的店主處也聽到了類似的回答, 他們一般只為顧客開具收據或銷貨單, 以此作為購物憑證。
如果不開具發票, 如何保障售后及維修呢?商家告訴記者, 購買家具時開具的收據或銷貨單就是售后的保障, 就算商家不認賬, 賣場也會負責。
隨后,
不開發票屬違法行為
隨后, 記者將情況反映至市稅務局相關部門, 工作人員說, 這種情況顯然是違法的, 家具店在工商部門取得營業執照后都要做收入登記, 并購買發票。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 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 或者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發票, 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 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 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有違法所得的,
8月7日下午, 記者接到城北區稅務局祁連路分局相關負責人答復, 已經要求家美家居廣場商家補開發票并罰款500元。
相關負責人同時告訴記者, 由于現有的信息化管控還不發達, 國家規定個體戶每月收入達不到10萬元是免稅的, 因此一些商家就會鉆空子。
在此提醒消費者, 發票是消費者購買商品出現問題時惟一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據, 在消費時不要因為商家的打折優惠, 而不索要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