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容積率:是指項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全部建筑面積與規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 附屬建筑物也計算在內, 但應注明不計算面積的附屬建筑物除外。
建筑密度:即建筑覆蓋率, 指項目用地范圍內所有基底面積之和與規劃建設用地之比。
綠化率:是指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綠地面積與規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
以上所提到的規劃建設用地面積是指項目用地紅線范圍內的土地面積,
特別提示:對于發展商來說, 容積率和建筑密度決定地價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 而對于住戶來說, 容積率和建筑密度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適度, 容積率越低, 居住密度越小, 居民的舒適度越高, 反之則舒適度越低。
1、用地性質:二類居住用地;
主要規劃指標:容積率:≤1.6;
建筑密度:≤30%;;綠地率≥35%;
2、用地性質:居住(兼容商業金融、行政辦公);
主要規劃指標:容積率:≤3.0;
建筑密度:≤40%;;綠地率≥25%;
3、用地性質:居住(兼容商業金融、行政辦公);
主要規劃指標:容積率:≤2.0;
建筑密度:≤28%;綠地率≥35%;
4、用地性質:居住(兼容商業金融、行政辦公);
主要規劃指標:容積率:≤3.0;
建筑密度:≤28%;綠地率≥35%;
5、用地性質:商業、辦公(兼容旅館業)用地;
主要規劃指標:容積率:≤2.4;
建筑密度:≤28%;綠地率≥35%;
6、用地性質:公共設施用地;
主要規劃指標:容積率:≤8;
建筑密度:≤55%;
7、用地性質:商業金融、居住(兼容行政辦公)用地;
主要規劃指標:容積率:≤2.5;建筑密度:≤26%;
綠地率≥35%;
8、用地性質:商業、辦公(兼容旅館業)用地;
主要規劃指標:容積率:≤2.4;建筑密度:≤28%;
綠地率≥35%;
9、用地性質:住宅用地;
主要規劃指標:容積率:≤3.6;
建筑密度:≤22%;綠地率≥40%;;
1、規劃用地性質:二類居住用地;
容積率: ≤1.4;
建筑密度: ≤20%;;
綠化率: ≥45%;
建筑高度: ≤35米
集中綠地: ≥3000平方米
建筑間距系數:1.3。
2、規劃用地性質:二類居住用地;
容積率: ≤1.5;
建筑密度: ≤22%;
綠化率: ≥40%;;
建筑高度: ≤35米;
建筑間距系數:1.3。
3、規劃用地性質:二類居住用地;
容積率: ≤0.7;
建筑密度: ≤20%;;
綠化率: ≥45%;
建筑高度: ≤15米;
集中綠地: ≥5000平方米。
容積率: ≤1.8(6層)
建筑密度:30%;
1、規劃用地性質:住宅及與其相關的配套服務設施;
容積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