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6年6月4日凌晨4點左右, 在底特律巴格利大街亨利·福特家后面的棚子里, 他揭開了“四輪車”的面紗, 這是他設計或駕駛的首輛汽車。
福特開始設計四輪車時, 尚且還是愛迪生照明公司主要工廠的總工程師。 為了保證底特律24小時不間斷的電力供應, 福特利用靈活的工作時間來試驗自己鐘愛的項目——用汽油發動機建造一輛無馬馬車。
這一想法源于1895年11月出版的《美國機械師》雜志的一篇文章, 當看到文章詳細描述關于汽油發動機時, 福特就開始對汽油發動機著迷了。
次年3月, 底特律的另一名工程師查爾斯•金(Charles King)開著自己手工制造的汽車。 這輛車由木頭制成, 有一個四缸發動機, 每小時可以行駛至多五英里(約合1.6公里)。
正如他在整個職業生涯中所做的那樣, 福特利用自己強大的動力和組織能力完成了這項工作, 招募了包括金在內的朋友和助手來幫助實現自己的愿景。
經過幾個月的艱苦工作, 克服許多困難后, 福特終于準備在1896年6月4日的早晨試駕他的創意——基本上是一個裝有四個自行車輪子的輕金屬框架, 由一個兩缸四馬力汽油發動機驅動。
然而, 當福特和他的首席助理詹姆斯•畢夏普(James Bishop)試圖把這輛四輪車推出車棚時, 發現它太寬了, 出不去。
等不急的福特拿起一把斧頭就砍向了車棚的磚墻,
畢夏普騎著自行車在前面提醒過往的馬車和行人, 福特駕駛著這輛500磅重的四輪車沿著底特律的格蘭德河大道(Grand River Avenue)行駛, 環繞著三條主干道。
這輛四輪車有兩種行駛速度, 沒有倒車, 沒有剎車, 有基本的轉向能力和一按門鈴的按鈕作為喇叭, 它可以達到每小時20英里的速度, 很輕松就超過了金的發明。
除了在華盛頓大道因彈簧失靈而發生過一次故障外, 整個試駕過程堪稱完美, 福特也即將成為美國商業史上令人欽佩的成功人士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