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拆改過程中應遵循的原則:
1.對于“磚混”結構的建筑, 凡是預制板墻一律不能拆除, 也不能開門開窗。 特別是厚度超過24厘米以上的磚墻,
家裝中, 除了承重墻是絕對不能拆的, 輕體墻也不一定可以拆。 有的輕體墻也承擔著房屋的部分重量。 比如, 橫梁下面的輕體墻就不可以拆——因為它也承擔著房屋的部分重量。 拆了, 一樣會破壞房屋結構。
那什么墻能拆呢?完全作為隔墻的輕體墻、空心板就可以拆。 因為隔墻完全不承擔任何壓力, 存在的價值就是隔開空間;拆了也不會對房屋的結構造成任何影響。
如果非要拆承重墻, 也不是完全不可以。 建設部有規定, 要改承重墻的話, 由原設計單位、或者與原設計單位具有相同資質的設計單位給出修改、加固設計方案, 方可對承重墻進行拆改。 也就是說, 要拆可以, 但是要進行加固, 并且確保加固是正確、有效的加固。
2.門框是嵌在混凝土中的,
3.陽臺邊的矮墻不能拆除或改變。 一般房間與陽臺之間的墻上都有一門一窗, 這些門窗可以拆除, 但窗以下的墻不能拆, 因為這段墻是“配重墻”, 它就像秤砣一樣起著挑起陽臺的作用,
4.房間中的梁柱不能改。 梁柱是用來支撐上層樓板的, 拆除或改造就會造成上層樓板下掉, 相當危險, 所以梁柱絕不能拆除或改造。
5.墻體中的鋼筋不能動。 在埋設管線時, 如將鋼筋破壞, 就會影響到墻體和樓板的承受力, 留下安全隱患。